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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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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9章 (第2/3页)

当充裕时则数十百万掷如粪土,当穷窘时则解囊分润,自甘困苦;一则不与争功,遇有胜仗,以全功归之,遇有保案,以优奖笼之。应严者:一则利文疏淡,往还宜稀,书牍宜简,话不可多,情不可密;一则剖明是非,凡渠部弁勇有与百姓争讼而适在吾辈辖境及来诉告者,必当剖决曲直,毫不假借,请其严加德治。应宽者,利也,名也。应严者,礼也,义也。四者兼全,而手下又有强兵,则无不可相处之悍将矣。

      同治元年四月十一日与沅弟书

      择将为先

      窃尝以为无兵不足深化,无饷不足痛哭,独举目斯世,求一攘利不先,赴义恐后,忠债耿耿者,不可亟得;或仅得之,而又屈居卑下,往往抑郁不伸,以挫以去以死;而贪饕退缩者,果骧首而上腾,而富贵,而名誉,而老健不死,此其可为浩叹者也。

    书信:咸丰三年正月复彭申甫

      大抵欲言兵事者,默揣本军之人才,能坚守者见人?能陷阵者见人?……

      咸丰十年九月初十日与沅弟书

      带勇之法,以体察人才为第一,整顿营规,讲求战守次之。

      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与沅甫九弟

      抑又有请者,不难于勇,而难于带勇之人。带勇之人,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治民之才,不外公、明、勤三字。不公不明,则诸勇必不悦服;不勤,则营务细巨,皆废他不治,教第一要务在此。不怕死,则临阵当先,士卒乃可效命,故次之。为名利而出者,保举稍迟则怨,稍不如意则怨,与同辈争薪水,与士卒争毫厘,故又次之。身体羸弱者,过劳则病,精神乏短者,久用则散,故又次之。四者似过于求备,而苟闭其一,则万不可以带勇。故弟尝谓带勇须智浑勇沉之土,文经武纬之才。

      咸丰三年九月十七月与彭洋中·曾毓芳

      观人之法,以有操守而无官气,多条理而少大言为主。……尤以习劳苦为办事之本,引用一班能耐劳苦之正人,日久自有大效。……

      咸丰十年七月初八日与沅、季二弟书

      拣选将材,必求智略深之人。又须号令严明,能耐劳苦,三者兼全,乃为上选。

    《曾胡治兵语录·将材》

      大约选将以打仗坚忍为第一义,而说话直有条理,利心不可太浓,两者亦第二义也。

    书信:同治元年六月二十三日与沅弟书

      其带勇之人,概求吾党血性男子,有忠义之气,而兼娴韬钤这秘者,与之共谋。

    书信:咸丰三年十一月初一日复林源恩

      军旅之才,以朴讷安定为主,自是至论。

    书信:咸丰十年九月初九日复郭嵩焘、郭昆焘

      军中须得好统领营官。统领营官,须得好真心实肠,是第一义。算路程之远近,粮仗之缺乏,算彼己之强弱,是第二义。二者微有把握,此外良法虽多,调度虽难善,有效有不效,尽人事以听天而已。

    《曾胡治兵语录·将材》

      弟之职分,以战守为第一义,爱民次之,联终上下官绅及营弁勇又次之。已屡言之矣,务望持之以恒,始终如一为要。

    书信:咸丰八年四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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