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2/3页)
易。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像两房这样的大公司可以砸重金“游说”美国国会议员,以获得“游戏规则”上的好处,而议员则可以打着推动“居者有其屋”的旗号而获得更多的选票和其他好处。三是大规模的监管套利(regulatory arbitrage)。监管系统和信用评估系统都成了可以发金融财的地方,许多金融机构的舞弊行为被“选择性忽略”,无数的劣质金融产品被评为了3A 级金融产品,再推销给各国投资者,结果祸害全世界。四是钻法律上的一切空子,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法律灰色领域来牟取暴利,损害公众的利益。光是那些逃避法律责任的诡诈营销手段就使多少受害者倾家荡产,却又欲哭无泪,因为他们都在自己也看不懂的“金融魔术”合同上签过字(这也说明,我们千万不要低估法条主义可能造成的危害)。五是支撑这一切的“利润归自己,代价归社会”的贪婪理念。
美国布鲁金斯学院学者丹尼尔·考夫曼(Daniel Kaufmann)对这一类腐败作了研究,当他把政治献金、金钱游说等因素也包括进去,对世界102 个国家的腐败情况重新进行排名,结果发现美国不是“低腐败”国家,而是排在第53 位的比较严重的腐败国家。如果从金融腐败本身及其给全世界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来看,美国金融腐败可以稳拿“金牌”。美国家庭中位净资产也因此而缩水了25%,跌到了2004 年的9.3 万美元的水平,这已经低于中国发达板块的多数家庭的净资产。正是这种有诸多缺陷的体制使美国公众对美国的体制产生了信心危机。根据美国芝加哥大学最新的“普遍社会调查”(General Social Survey),美国人中对体制“很有信心”者原来就不高,现在则一路走低:
2000 年 2008 年
1. 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很有信心”者 14% 11%
2. 对国会“很有信心”者 13% 11%
3. 对银行“很有信心”者 30% 19%
4. 对大公司“很有信心”者 30% 16%
(资料来源:2009 年3 月28 日《经济学人》)
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克鲁格曼(Paul R. Krugman)2009 年12 月28 日在《纽约时报》上也撰文指出:“1999 年的时候,美国决策层几乎都认为美国有诚实的公司会计,这使得投资者可以作出正确的决定,并迫使管理人员采取负责任的行为,结果形成一个稳定的、运转良好的金融体系。所有这一切有多少是真实的呢?真实占多大的百分比呢?结果是零。”克鲁格曼感叹这种自欺欺人的盲目自信使美国过去十年的“就业增长为零,百姓收入增长为零,股市增长为零”。
国内一些学者喜欢谈论经济和政治的“转轨”,而其中一些人心中“转轨”的参照系就是美国的经济和政治制度。但美国的金融海啸以及美国公众对自己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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