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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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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章 (第1/3页)

答应的事情会不会反悔?”人事部门的干部说:“他平常很讲信用,答应的事从来不反悔。”我说:“那就好了,那这次肯定是例外,这其中一定有他说不出来的苦衷。根据我的判断很可能是这个经理的太太不同意,而不是他本人不同意。”人事部门的干部就去问这位经理是不是他太太不同意。这个经理大吃一惊,说:“你怎么知道?”大家看,我一猜就对了。有人说读《易经》会算,其实不是会算,是会推理而已。

      人事部门的干部就问这个经理,说你太太为什么不让朱小姐来?这个经理说,我太太不是对朱小姐有意见,她根本不认识朱小姐,而是三年前我升任经理的时候,我太太就跟我讲,不许没结婚的女同事调到我的单位来。三年过去了,我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没想到她还记得。

      人事部门的干部给我打电话,说问题果然是出在他太太身上,问我应该怎么办。我说那很简单,然后给他分析有几条路可走:第一,请总经理收回成命,但是这样肯定不行,总经理朝令夕改,在整个公司的公信力就没有了。第二,勉强乙单位的经理接收朱小姐,但那会逼走一个好人才,也不行。既然两条路都走不通,唯一的办法就是,你带一篮水果去见那个经理的太太,说事先不知道有这个规矩,如果知道,一定不会让朱小姐调来的。但是现在,总经理的命令已经下发了,马上收回不行,所以总经理特地叫我来拜托你帮他一个忙,让这个调令维持两个月,两个月以后我们再把朱小姐调走。总经理要我拜托你,这两个月好好看管你先生,不要让他出事。

      人事干部照我说的去做,结果经理太太说:“这个可以商量。”你给别人一定的弹性,让人家有回环的余地,才好商量。

      两个月以后,人事部门的干部再去问经理太太,要不要把朱小姐调走,经理太太说:“不用,这两个月也没有怎么样,就让朱小姐留下来好了。”如此为难的一件事,就这样轻松地化解了。这个不是解决,而是“化解”。《易经》是讲“化”的,中国人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什么事也没有了。

      《易经》曾经被称为《变经》,因为宇宙的一切都在变化之中,《易经》所表示的就是变化的规律。而变化有三个原则,第一个是权不离经,第二个是权不损人,那么第三个原则是什么?而这些变化的原则和道理,对于我们现代人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第42节:第六集易有三义(8)

      第三个原则,叫做权不多用。常常变,就表示原来的很不成熟,就说明你的规矩有问题,要不然为什么会常常变呢?比如穿衣服,一个人摸索一阵子以后,知道自己穿哪种衣服最合适,就穿那种衣服好了,如果一会儿穿成这样,一会儿又穿成那样,就表示他根本穿哪种都不合适。我们今天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求新求变。要记住,变有百分之八十是错误的,天下事不如意者十常八九。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规矩,不要乱变,但今天我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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