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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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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第2/3页)

八度——这完全违背音乐的本质——以便把旋律交给高音或有低首,可是,我们的耳朵又总是追随着最高的音声,亦即伴乐。我的确认为:有乐队伴奏的独唱咏叹调只适合女低音(alto)或者女高音(soprano),而男声也就只适宜与女低音或女高音的二重唱,或者在多声部的剧里派上用场,除非男声在没有伴奏,或者只有低音伴奏的情况下演唱。演唱[66]旋律是最高的声音和乐器的天然特权,并且应该继续是这样。因此,在一部歌剧里,当勉为其难和矫饰的男中音或者男低音咏叹调结束以后,轮到女高音咏叹调出场时,我们马上感到了满足,并且觉得这才符合大自然和艺术。莫扎特和罗西尼这样的大师知道如何减轻,甚至克服这一弊端,并不等于说这一弊端就不存在了。

      弥撒里面的歌唱……给我们带来比歌剧音乐更为纯净的音乐享受。歌词在大多数情况下听不大清楚,要么就是哈利路亚、光荣、怜悯、阿门等的不断重复,这把弥撒歌唱变成了一种单纯的(不带歌词的)视唱练习了——在这里,音乐只是保留着一种泛泛的基督教特征;它自由地发挥,而不像歌剧演唱那样在自己狭窄的地盘也饱受了各种各样的损害。在弥撒歌唱里,音乐没有受到那么多的制约,它也就得以发挥出自己的全部力量。在这里,情形有别于新教的道德气氛,它用不着总是匍匐地上,始终背负着新教教会音乐所特有的令人消沉、沮丧的清教或者卫理公会教派特性;相反,它就像六翼天使那样张开巨大的翅膀自由飞升。弥撒乐和交响乐才惟一给予我们纯净、不含杂质的音乐享受,而歌剧音乐却遭受浅薄的戏剧及其劣质诗文的折磨,尽量忍气吞声,将就着这一强加给它的陌生累赘。伟大的罗西尼有时候在处理歌词时表现出来的不屑一顾的态度,虽然并不完全值得称道,但这起码是真正出于音乐上的考虑。总的来说,既然大歌剧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演出,已经使我们对音乐的感觉变得迟钝;而那通常都是乏味的情节又以慢如蜗牛的步子,不停地考验着我们的耐性,那么,这种大歌剧从本质上而言就是冗长、令人厌倦的。而这种缺陷只能经由个别异常出色[67]的演出才可以克服。所以,在这一类大歌剧里面,也只有大师级的作品才值得欣赏,其他的平庸之作则只是鸡肋。人们应该尝试使歌剧浓缩、紧凑一些,如可能的话,把它们限制在一幕和一个小时之内。我在罗马的时候,罗马的瓦尔歌剧院的有关人等就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但他们却想出了这么一个拙劣的解决办法:把一部歌剧和一部喜剧的每一幕交替着上演。一部歌剧的最长演出时间不应该超过两小时,而话剧的最长时间则可以是两个小时,因为观赏话剧所需要的注意力和思想活动可以坚持更长的时间——它远没有没完没了的音乐那么累人。到了歌剧的最后一幕,那音乐简直就是折磨神经了。所以,歌剧的最后一幕对于听众来说通常都成了一种刑罚,而这种刑罚对于歌唱员和乐队人员来说,则更加厉害了。因此,我们甚至会以为这么多的广大群人聚在一起,目的就是折磨自己。他们以毅力和耐性一直坚持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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