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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盛世的崩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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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盛世的崩坍(19) (第1/2页)

    传统士人往往耻于谈钱,和珅却有着强烈的契约意识,在金钱面前亲兄弟明算账,虽然至亲好友也毫不含糊。

    他的外祖父伍弥泰官至大学士,向他借过2000两银子,他担心外祖父不能及时还账,逼着老头拿自家地契抵押,

    “取田契价值相当者署卷归偿”。(《郎潜纪闻》)他岳祖父英廉的孙子向他借钱,也是拿地契为抵押品才借出去的。

    (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档案《内务府来文》)他亲舅舅明保向他借了15000两白银,他规定每月一分起息,连本带利滚到21450两。

    他贴身家人傅明向他借银1000两,答应如到期不能还清,便从其

    “每月工食内坐扣”。不久傅明身亡,和珅并不念其效劳一生而免除债务,而是令其子花沙布代替还债。

    并且每月规定按7厘起利,加上以前所欠利银200两,共计1200两。

    因为对金钱的热爱,和珅甚至亲自担任家里的会计和出纳:“和相……出入金银,无不持筹握算,亲为称兑。”(《啸亭杂录》)成为乾隆皇帝的私人助理后,他的经营天才迅速得到了体现,并迅速得到乾隆的重视。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他出任内务府大臣。在此之前,这个负责皇室财政的机构经常是入不敷出。

    “本府进项不敷用时,檄取户部库银以为接济。”而他就任之后不久,就面貌一新,不但弥补了以前的赤字,还出现了盈余。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皇帝加派他充任崇文门税务监督,在他的经营下,这个税关收入一下子跃居全国30多个税关的前几位。

    这两炮打响,乾隆对和珅的理财本领愈加刮目,所谓

    “晚年依毗益笃”。所有与财政有关的部门渐渐都划归和珅一人把持,他先后任户部侍郎、户部尚书、管理户部三库、内务府大臣。

    “伊竟将户部事务一人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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