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第3/3页)
为公(司)’的决心,但是他却允许、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提倡下属介绍他们的亲戚到公司来当员工。但有一条,你必须对你介绍来的亲戚负全责。也就是说,一旦你介绍来的亲戚出事儿,你得负连坐的责任。他用这封建的连坐法,这表面温柔的一刀,使不少人在他手下干得‘死心塌地’。
“这姓周的家伙交代,那亲戚给了他两万元,答应事成后再给他三万元。整个‘酒后代驾撞人’的计划,也是他这位亲戚、那个部门经理事先设计好的。由于姓周的拖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交代出这档子事,等我们去缉捕那个部门经理时,他早已‘失踪’了。公司里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家属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我们在省内发了通缉令,又通过公安部,向全国发了协查令。最后才获知,这位‘部门经理’在陶里根熟人的帮助下,从口岸潜逃到俄罗斯那边去了。在对岸改名换姓,拿出一大笔钱,已经做起了木材生意,而且跟那边房东大娘的女儿‘玛申卡’好上了,不仅给心上人‘玛申卡’买了辆二手的本田轿车,还给准岳母买了一枚挺贵重的绿宝石戒指和白金项链。看来,他事先是傲了预案的,是有相当的准备的。这也更加印证了我们的分析,在这位‘部门经理’背后一定还有一只更大的黑手。没有那样一只更大的黑手替他支撑着谋划着,只凭这个部门经理本身,他根本不可能有那样的经济实力在对岸迅速站住脚。
“这只黑手是谁?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到了饶上都:
“但是没有证据,这仍然等于是一句瞎话。
“所以,一定得把这个部门经理抓捕归案,才有可能‘拔出萝卜带出泥’。
“但这件事儿办得还真有点累:现在人毕竟在人家那边待着哩。这牵涉对方的国家主权问题。你不能带枪去,也不能在人家那儿出头露面抓人。也不能行使侦查权:一切都得跟人家协商,得由人家出面。也就是说,你所有那些想办的事,都得事先得到人家的批准,由人家出面去办,或由他们带你去办。应该说,对岸内务部的‘达伐里希’(同志)们还是挺热情挺支持的。可人家有人家办事的规矩。比如,人家从来不加班加点。只要到了下班时间,肯定走人,一分钟都不会耽搁:只要下班铃一响,哪怕是正在做预审,或者正在外头蹲坑守候,对不起.都会立刻起身回家……这样,本来在我们这边一天就能办得的事,在那边往往就得花三天或五天才办下来。不管咋样,总算办妥了为抓捕所必备的一切手续,也制订了抓捕的方案,部署好了抓捕力量,只是没想到最后一刻,还是出了一点差错:正是这点差错,却让我们这一阶段在对岸全部的努力全付诸东流:那一天,我们派去的同志准备等这位‘部门经理’从外边装运木材回来,先由他们内务部的人设法把玛申卡引开,再由我们的人上前去铐住他。但我们派去的同志还是过于乐观了,把事情想简单了,没有全程派人去监护那个‘部门经理’,更没想到‘杀人灭口’这出老戏还会演到对岸那个陌生的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