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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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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一) (第1/3页)

    天已大明,曙色仓皇飞遁,远听宛似海涛奔腾……

    《神曲·炼狱》第一。

    克拉夫脱家的祖籍是安特卫普。老约翰·米希尔少年时脾气暴躁,喜欢打架,某次闹了乱子,逃出本乡。大约在五十年前,他起身到这个亲王驻节的小城里:红的屋顶,尖的屋脊,浓荫茂密的花园,鳞次栉比的散布在一个柔和的山岗下,倒映在灰绿的莱茵河里。他是出色的音乐家,在这每个人都是音乐家的地方马上被人赏识了。四十岁后,他娶了王府乐队指挥的女儿克拉拉·萨多罗斯,在当地生了根,接着他承袭了岳父的差事。克拉拉是个温静的德国女子,生气只喜欢烹饪跟音乐。她对于丈夫的崇拜,只有她对父亲的敬爱可以相比。约翰·米希尔也非常佩服妻子。他们和和睦睦的过了十五年,生了四个孩子。随后克拉拉死了;约翰·米希尔大哭几场之后,过了五个月又娶了奥蒂丽·苏兹,一个二十岁的姑娘,腮帮通红,非常壮健,老带着笑容。奥蒂丽的长处正好和克拉拉的一样多,而约翰·米希尔也正好一样的爱她。结缡了八年之后,她也死了,但已经生了七个孩子。统共十一个儿女,只有一个活着。虽然他很疼孩子,但那些接二连三的打击并没改变他的快活脾气。最惨酷的打击是三年以前奥蒂丽的死,他那个年纪已不容易重建人生,再造家庭了。可是悲痛了一晌,老约翰·米希尔又定下心来;任何灾难都不能使他失掉精神上的平衡。

    他是富于感情的人;但他最特出的一点是健康。他天生的不喜欢愁闷,需要佛兰德式的狂欢,儿童般的痴笑。不论①有如何悲伤的事,他决不少喝一杯,少吃一口;音乐更是从来不放弃的。在他指挥之下,亲王的乐队在莱茵河地区颇有些小名气,而约翰·米希尔运动家般的体格与容易动怒的脾气,也是遐迩皆知。他总不能克制自己,虽然他已经尽量的克制,因为这个性子暴烈的人实际是胆小的,生怕败坏名誉;他喜欢讲规矩,怕人批评,然而他受着血气支配:杀性起处,会突然之间暴躁起来,不但在乐队练习的时候,就在音乐会中有时也会当了亲王的面愤愤的摔他的指挥棍,发疯般的乱跳,狂叫怒吼,把一个乐师臭骂一顿。亲王看着好玩;被骂的音乐家可不免心中怀恨。约翰·米希尔事后觉得羞愧,便表示过分的礼貌想教人忘记;但一有机会他又马上发作了。年纪越大,极端易怒的脾气也越厉害,终于使他的地位不容易维持。他自己也觉得;有一天他大发脾气之后,乐队几乎罢工,他便提出辞呈,心里却希望以多年服务的资格,人家不让他走,会挽留他;可是并不;既然很高傲,不愿意转圜,他只得伤心的走了,认为人家无情无义。

    ——

    ①佛兰德,中世纪伯爵领地,包括今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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