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抢先动手 (第2/3页)
几分美艳。绝非清汤寡水的美,而是活生生的,像沾了朝露盛放的牡丹。
解决了不听话的胞妹,白烨收回了手重新站好。
“我……”白露忽然就闭了嘴,手揪着宫装的缎面,她心虚地眼神躲闪,越发恨起了君越。
白烨沉默一瞬,道:“你说的对,她不是我的妹妹,她是皇后,她可以轻而易举将你的眼睛挖出来……也许她不会,可那个人会。你可以继续看。”
白露一听这风凉话更是怒不可遏,咬牙切齿道:“二哥,你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她是你哪门子的妹妹!我才是你的妹妹!三叔什么时候将我们家放在眼里了?我长这么大,根本连见都没见过三叔!你不要自作多情攀交情了!”
白湛不能抛头露面,白烨作为白家的唯一男丁理所当然出席大典,见白露不忿,挣扎着还要抬头,他微微扣住她的肩膀,低声呵斥道:“露儿,看清楚,那个位置有人了,是三叔的女儿,我的妹妹你的姐姐,你再看也没有用。爬不上那个位置,也许对你更好。”
她没有得到的东西,她曾唾手可得的东西,被一个半路杀出的野女人抢走了!
白露的心气始终难平,即便她同君越有染,出于情也好爱也罢,可在她的心里,九州天下巍巍大秦,只有那人的枕边人是不可企及的。她要他也好,不要他也罢,若他活着,若他立后,就该是她白露站在他的身侧母仪天下!
白露憋了多久了,一直想看看那个养在清心殿里的野女人是什么模样,是三头六臂还是倾国倾城,能将那人迷得晕头转向,让她为他生子,甚至无论腹中子嗣是儿是女都是皇储!野女人何德何能!
她本该是高台上站在大帝身侧的人,今日却沦落至此,被逼着欣赏这场盛世婚典,臣民共拜,祭天祭祖,好不热闹。她的脸火辣辣地刺痛,如何能强颜欢笑若无其事地祝福他们?
立后大典这种场合的确千载难逢热闹非凡,可对白家来说太磨人。白国舅好歹是经历过大风浪的人,哪怕成不了国丈也能控制住情绪不轻易外露。然而对身为前准皇后的白露来说,这便是一场兴师动众经久不息的甩耳光大赛。
百里婧于是也毫不回避地望着她,直到那少女身侧的白衣男子用手按下了她的头。
所有人姿态恭敬,哪怕是装的,腰身弯下的弧度也恰到好处,却独她敢投她以赤果果的注视。
而周围一群素不相识的朝臣中,间或几人的身影有些引人注目,最让百里婧感兴趣的,便是那个着一身鹅黄宫装的少女。
她朝九重殿下看去,看到她的“父亲”白岳大将军空空的半边袖管,看到北郡药王一身布衣不沾富贵荣华,殷切目光锁在她的身上。
“嗯。”百里婧点头:“有神医在,应当无碍,陛下不必担心。”
“才嫁给朕,就如此相敬如宾,朕很受用。”大帝轻捏了下她的腰,安慰道:“待会儿要去祭天祭祖,奔波劳累,若是身子不适告诉朕。”
百里婧笑:“这是我的福分才对,多谢陛下。”
大秦皇帝永不会落败,他的攻心之术一日比一日精进,百里婧在他怀里,竟开始有些想不起第一次为她吹奏这首曲子时墨问的脸。模糊的,隔了千重雾气,待拨开浓雾,点点萤火中一一个都换作了眼前这张脸。有些事会忘,有些场景永不能忘,那些不能忘的,也只有他记得。
大秦皇帝伸出手臂环住她的身子,坦荡地低头承认:“从第一次将它吹给你听,朕便想过此刻礼乐奏起的场面,如今朕的心愿达成了。小心肝,多谢你。”
《苍狼白鹿》,对整个大秦来说都不陌生的曲子,对九重殿上的帝后又是另一番滋味。
群臣的唱和之声未歇,龙华殿广场上飘扬着大秦苍狼白鹿的旗帜,礼乐奏起,古曲恢弘大气又宛转悠扬,仿佛走过千万重山水,苍狼与白鹿共度风险,又携手同归。
“……”
“社稷之福!大秦百姓之福!”
“大秦社稷千秋万代!”
“吾皇万岁!皇后千岁!恭贺吾皇、皇后喜得龙子!”
日光月华,千秋万代。苍狼白鹿,亘古之歌。
皇后娘娘便该是月轮,她有自己的光芒,清冷微寒,盈盈立于大帝身侧,不遮掩,不躲避,相辅相成。
大帝若是太阳,薄相只能做得那铜镜,不夺太阳之光,需要时照一照,用不着时便遮掩住镜面,一丝光亮也无,这一点薄相做得恰到好处。
大帝之美,九州皆知,想在大帝面前有自己的气度,除却薄相的温润如玉为佐,竟只有这位皇后可与之相配,颜色有之,大气有之,连不卑不亢不骄不躁俯视众生的气度也有之。
再看皇后娘娘站在大帝身侧,眉宇间坚毅沉敛,自有她的磅礴大气稳重自持,甚至她的容貌倾国,竟也不曾被大帝比下去。
朝臣几乎以为养在边塞从不示人的皇后娘娘会被白露的气质比下去,可等皇后一开口,他们却有些肃然。
尊贵的白氏女,命运截然不同,一人登上皇后之位,一人即便担着白氏女的名声,却已是天壤之别。白氏姐妹二人的相貌也无多少相似,就气质上来说,那位皇后第一眼瞧去气质温婉稍显文弱,而落选的白露从小被当成未来的皇后养,言谈举止坦荡落落并无半分怯懦,站在皇室亲眷之中观礼,不知是否有不甘之心,更是带了几分难掩的逼人气势。
皇后尚未定下之前,没人敢在白国舅跟前提半个字,等皇后露了面,圣旨一下,得知是白岳大元帅的女儿,朝臣心里多少有了点谱儿。
能出席立后大典的个个不是普通人,上至皇亲国戚下至状元探花,哪个不是有才有智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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