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碧血洗情天 第二节 (第3/3页)
下孩儿!”
三少自然知道被抓的便是秋若梅,事实,当他看到那片雪白的裙角后,便已经知道秋若梅遇麻烦了。
裙角补丁的“天衣无缝”针法,还有令三少无比熟悉的味道,令三少心中再无疑惑。
这也正好可以解释三少为何在初进城时,心中会涌出一抹莫名的不安。却是因为那真正让他牵肠挂肚不已的秋若梅,和他那素未谋面的孩儿遇了危险!
“等着我,梅姐!等着我,小家伙!我这便赶来救你们!战天王,战天虎,你们两个畜牲!敢动我秦仁的女人和孩子?老子把你们剁成肉酱!”三少咬牙切齿地咒骂着,胯下坐骑在他的内力刺激下,犹如狂风一般飞奔,急促的马蹄声绵密地无一丝间隙。
在那叛军小头目坦白从宽之后,三少当然知道了这股所谓的义军两个首领是谁。
一个叫战天王,曾是云省黑风寨的大当家,抢劫勒索无所不作,偶尔会救济一下穷人,所以落了个劫富济贫的好名声。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绝对不要抢穷人,谁抢穷人老子杀了谁!”
其实谁都知道,穷人哪有东西什么好抢的?家里穷得连做饭的锅都没有了,你能抢个啥?抢草纸擦屁股吗?当土匪的,要抢劫当然是要抢富人了!
而所谓的济贫,你一个山寨想把生意做大,总得有个好名声,总得招收新人入伙?不把穷人巴结着,谁来跟着你当土匪?谁又会协助你抢了富人之后,还不去报官的?
所以这所谓的劫富济贫,根本就是一句屁话!
战天王最近觉得黑风寨周围的富人都被抢得差不多了,加又听说岭南的老百姓在一个叫项启的人带领下起义造反,大杀富人,大肆抢劫,于是也想学那项启,劫掠整个天下。便赶时髦揭竿起义,自组了一支义军,号称战王军。
战天王使得一手好枪法,更兼能左右开弓,左手能拉开六百石的铁胎弓,右手能开五百石的铁弓,倒是一员实打实的猛将。
此人最好****美女,行****奸杀之事。一想到秋若梅已落进他手中,三少便心急如焚,心乱如麻,心痛欲裂,心怒若狂!
而另一个叫战天虎,是战天王的弟弟。此人身高一丈有三,弓马功夫不行,只擅步战。擅使两柄铜锤,左手锤重七百五十斤,右手锤重八百斤,号称有万夫不挡之勇。
战天虎别无其它嗜好,只好吃肉。而自三年前得了一场怪病之后,什么肉都吃不下去,最后误吃了人肉,发现人肉竟能顺利入喉,而且还吃起来特别香,于是迷了吃人肉。
而此人最喜欢吃的,是不足五岁的小孩子的肉,两岁以下的婴儿更是他的最爱!
因此这战天虎获得外号“食人魔”,臭名远扬,可止小儿夜啼。
一想到战天虎的德行,三少便睚眦欲裂。人吃人的事情不是没有,在饿孚遍地的灾年,百姓无衣无食,易子而食,烹妻待客都是有的,可是那仅仅是为了生存,为了能活下去!
而这战天虎,纯是为了口舌之欲,便丧心病狂地嗜食人肉,实在天理不容!
三少不是一个赞成替天行道的人,他根本与大侠二字毫不沾边。
但是三少现在终于觉得,在很多时候,尤其是在老天瞎了眼的时候,即使自己也是个该遭天谴的恶棍,这时候也该出手替老天爷医治一下他那双浑浊的眼睛了!
“妈的,该死的老天爷,你他妈就没看到,那战天虎要吃的,是我秦家三少的孩子吗?妈的,任何一个小孩子,就算将来注定是个恶棍,也不该活生生被人吃掉!就算世人人皆该死,但完全不懂是非善恶的小孩也不该死!的老天爷,你狗日的瞎了眼睛,老子今天就血洗这乌云城,让你张开双眼,好好看一看这一片混乱的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