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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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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第3/3页)

各种幻想,来否认这项事实。  

      在《圣经》中有一段叙述人类被撵出天堂的神话,这段神话很明显地说明了人与自由间的这种基本关系。  

      这段神话认为人类历史的开始与一项选择行为是同时发生的,但是它强调的是这个首次自由行为的罪恶及因此罪恶而产生的痛苦。在“伊甸园”中,男人与女人,人与自然,和谐地相处在一起。那里一片安宁和平。也不必工作。在那里,没有选择,没有自由,也没有思想。男人不得吃智果。他违反了上帝的命令,他突破了与自然合而为一的谐和状态。从代表权威的教会的观点而言,这是本质上的罪恶。然而,从人类的观点来看,这是人类自由的开始。反抗上帝的命令表示使自己从高压强制中解脱出来,表示由无意识的人类史前生活,升华到人的程度、反抗权威的命令——犯了罪——就其积极的人性一面而言,是第一项自由行为,质言之,就是第一项“人”的行为。在《圣经》的这段神话中,就其正面而言,人所犯的罪是吃了智果。作为一项自由的行为而言,这种反抗的行为则是理性的肇始。这段神话还谈到此首次自由行为的其它后果。人与自然之间原有谐和状态破裂了。上帝宣告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战争,及自然与人之间的战争。人脱离了自然,由于变成了一个“个人”,而朝着做人的方向,迈进了第一步。他已做出了首次的自由行为。这段神话强调这次行为所导致的痛苦。由于想超越自然,想脱离自然及其他的人类。使他裸露,使他觉得羞耻。他是孤独而自由的,但也是无权力和恐惧的。新获得的自由显然像是一个天罚;他脱离天堂的可爱的枷锁,获得了自由,但是他却不能自由地去管理自己,去实现他的“个人人格”。  

      “解脱”与积极的自由,亦即“自由而为”是不一样的。人之脱离自然乃是一项漫长而延续的过程;大体而言,他多少仍与他已脱离的世界维持关联;他仍是自然的一部分——他居住的土地,以及那日、月、星辰。还有那树木与花草,动物与人群,都和他有着关系。原始的宗教证明人之与自然为一体的想法。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自然,是他的人性世界的一部分,换言之,他仍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  

      这种原始关系阻止了人类的充分发展人性;这些原始关系阻止了人类理性与批评能力的发展,这些原始关系使人们只有透过家族,社会或宗教的社会的媒介,才能发现自己和他人,而不能以人的身份,来发觉自己和他人。换言之,这些原始的关系妨碍了人的发展,使他不能像一个自由、自决而有生产性的个人般的发展。但是,这不过是就一方面而言,就另一方面而言,这种与自然、家族、宗教的同一性,使个人有安全感。他属于而且根深蒂固地生活在一个有组织的整体中,在这个整体中,他拥有一个无可怀疑的位置。他可能受到饥饿或压迫的痛苦,但是,他不会受到所有痛苦中最痛苦的一种——那就是全然的孤独与怀疑。  

      我们看到,人类日渐获得自由的过程,与个人生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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