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3/3页)
人自食恶果。
进而又以“贪官者,民贼也;奸商者,民蛀也;豪强者,民之虎狼也。做阿宝,顺天之罚也!”进一步激起阿宝们的行骗欲望。将贪官、奸商、豪强三大群体列为主要行骗对象,这便轻轻松松地取得了巨大的民众基础,阿宝们也借此堂而皇之地披上了“替天行道”
的外衣。人们自古最恨三种人——贪官、奸商、豪强,恨得咬牙切齿又无能为力,“江相派”
的出现开启了锄强扶弱的新法门,所以当初洪门五祖创立“江相派”时,一呼百应,各种术士蜂拥而至,“江相派”一下子聚集了当时民间所有的精英人才。
奠定了理论基础和群
众基础,阿宝队伍自身的建设便显得尤为重要,所以《阿宝篇》又以“做阿宝,博观而约取,慎始而更慎终”为戒言,要求阿宝们始终保持高度警戒的精神状态,“博观而约取”更要求阿宝们贪心不能太重,行骗讲究审时度势、细水长流,杀鸡取卵、雁过拔毛的做法最终会导致自身灭亡。
进而又对阿宝们约法三章:骗恶不骗善,骗财不骗色,不离人骨肉。告诫阿宝们缺德的事干不得,会遭天谴。
整个《阿宝篇》正气凛然,言语犀利而又井井有条,却偏偏忽略了两个关键因素。
第一,自身的人性。阿宝们也是人,和普通人一样有贪婪有欲望,正义的言辞说得慷慨激昂,事儿做起来却变了模样。见了银子就眼冒绿光,见了美人就气血上扬,什么“博观约取”,什么“慎之又慎”,什么“骗财不骗色”,早已抛之九霄云外。历史上“江相派”几次大的动荡,都是自身队伍出了问题,甚至险遭灭门之灾。
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木子莲”十二世祖章献之因破坏了祖宗规矩,导致“木子莲”
内部自相残杀,险些全军覆灭。
章献之,江苏嘉定人,12岁加入“江相派”,32岁掌握“木子莲”大权,其人聪明绝顶,但太过贪恋女色。
当时钱塘有名的大财主钱大豪因母亲去世,请章献之为母亲做法事超度,章献之深知钱大豪家资殷盛,便开出了30 0两纹银的天价。钱大豪一口应诺,且又附上300匹丝绸,可谓出手阔绰、仁至义尽。章献之本应见好就收,不料他却看上了钱大豪的夫人柳梦瑶,思来想去,发现自己无论长相、学识还是家资都比不上钱大豪,要想把这个美妇人弄到手,只有“出杀”了。被美色迷了心智的章献之心生毒计,法事做完之后,他悄悄地对钱大豪和柳梦瑶说:“高堂入墓,家中三年阴气笼罩,恕我直言,我观钱老爷和夫人印堂发黑,月内恐有灾祸,望多多提防。”
不久,钱大豪与柳梦瑶去云台寺还愿,回来的路上遭贼人堵截。此时“正巧”章献之带着徒弟路过,拼死救下了柳梦瑶,而钱大豪却被山贼捅了一刀,直入心脏,当场毙命。
惊魂未定的柳梦瑶在章献之的护送下回到家里,一番痛哭后将钱大豪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