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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1/3页)
好像就是在开始下雪的那一天,这个人就来了,一头扎进了老梅盛开的山洼子里。动手搭了两间竹屋,他就住了下来,再也懒得动弹,一住个把月,直到现在为止,却没有丝毫要走的意思。
人人都知道,流花河岸盛产名贵的红毛兔子,就是所谓的“赤兔”,小小一块兔皮,只要腹背无损,总能值上两把银子。运气好的猎户,若能整个冬季收集到百张赤兔皮,制成整张的皮裘筒子,只此一笔生意,一家大小来年全年衣食无缺,说是发上一笔小财,应该不为过。只是细数流花河岸,每年来因以致富的猎人,却是凤毛麟角,简直未之闻也。整个冬季下来,即使最称干练的猎人,能够有上十张八张的赤兔兔皮,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比较起来,倒是“狐”还要好猎些,即使上好的“银狐”也远比赤兔要好猎得多。人称狐狸最狡猾,这小小的“赤兔”却比狐狸更为狡猾,妙在聪明的人,却偏偏放它不过,要吃它的肉,剥它的皮。
这个世界上,谁要是与人斗智,肯定是要失败的。因为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才是最狡猾的。
“他”捉兔子手法甚为巧妙,可以称得上一手“绝活儿”,在细长的竹竿尖上,打上一个如意绳结,往兔穴附近雪地里一插,附近撒上一些玉米星子,这就得了,第二天过去看看,准有一只活蹦乱跳的红毛兔子吊在那里。
一天一只,多了他也不要。
别人看在眼里,硬是羡煞,想学样,也来上这么一手,偏偏就是不灵。不要说一点点玉米星子了,就是整筐地往地上倒,也是白搭,还蚀了许多粮食。看看不是好买卖,也就没人再能学样了。
他一径地来到了“流花酒坊”。
三五面粉红布招猎猎作响,斗大的“酒”字,在风势里真是施出了浑身解数。此时此刻,谁要是停下脚步来,抬头向它多看上一眼,准能引动了那条蛰伏在胃里的“馋”虫。
把兔子交到了左手,右手掀开了厚厚的老棉布门帘子,那股子浓重的酒肉香气,便扑面直袭了过来。武“君爷,您来了,请坐,请坐。”不只是酒保曹七、二掌柜的,所有座头上二三十双眼睛,情不自禁地全数都集中在这个人的身上。二十来岁的年纪,挺斯文洁净的一张脸子,浓黑的一头长发,绑扎成儿臂粗细的一截短辫子,斜甩在右面肩上,俊俏中不失英挺,那么魁梧的身子骨,端的是一条好汉子。“好一张‘玉儿红’!好货色!”接过了对方手上的兔子,高举当前,二掌柜的直眉瞪眼地只管打量着手上的那一身上好兔皮,满脸觊觎神态。“我给您一两八,连同过去的三十张一总是五十两银子,您就卖给我吧!这个价码不低了!”姓“君”的微微摇了一下头,就着他惯常坐的位子坐了下来,酒保曹七忙不迭地送上了盖碗香茗,问道:“还是老样?”客人又点了一下头:“一半热炒,一半火锅!小心下刀,别损了这身好皮!”说着,将兔子交给曹七,提到后面厨房里。孙二掌柜的赔着笑脸搭讪着坐下来,想着要跟客人套上几句交情,无论如何也要把那三十张兔皮弄到手,怎知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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