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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1/3页)
单旋律、单思路解释近代中国的路径,不能解决问题。如果简单地认为礼教制度面对西方文明入侵的劣势,是近代中国灾难的全部原因(正如眼下教科书所述),就忽略了古代制度内部的一个深层问题。实际上,早在明朝,表现为人地矛盾的儒教制度的生产关系承载力已经突破人口极限,古典性开始终结,现代性诉求已经发端。江湖化,只不过是寻求现代性的一个歧路,走错了方向。
那么,什么是“江湖化”,什么是江湖中国?
本书所说“江湖化”不限于狭义江湖——帮会或秘密社会,更涵盖认同和实践江湖规则的一般百姓,即被江湖同化的整个社会。这是一个可被观察但不可回避的事实。若回避,便是讳疾忌医。
整个社会被江湖颠覆,意味着正式规则被非正式规则颠覆,这是人类社会史的奇迹,是儒教文明后期特有的大事。江湖化之所以是奇迹,因为它在数学上创造了一个悖论:
体制内=体制外;
或者:正的=反的。
理解这个悖论是一种思想挑战,也是一个民族勇敢面对命运、自我反省的挑战。
中国的江湖化
明以前中国社会
江湖并非无源之水,它产生于古典儒教制度内部的固有矛盾和技术性障碍之中。
五千年来,古代中国一直是定耕农业国家,其重要制度譬如商礼周礼、周公制宗法、秦汉立郡县制、隋唐行均田制、明清改行混合财税制……均围绕着定耕农业而制订,一切皆以有利农耕为最高原则。
古典中国文化是定耕农业文化,农户家族是社会组织的细胞,农业是基础产业,定居是基本生活模式。围绕这一文明轴心,培育并形成价值信念、社会组织、制度体系、农业技术、宗教信仰、习俗约定、政治组织设置和行为伦理。
明朝以前的古典社会服务于建设一个封闭的、简单均一的社会,其显著特征是定居和定耕,自给自足,无为而治。在理想情形下,农民无意四处走动,对外界兴趣索然,这对于维护制度稳定有好处。此制度框架允许少量旅行者、挑贩、走亲戚,然而不允许数量大到动摇“定居”方式的根基。假如农民大批离开村庄居所开始移民,尤其非家族性的个人漂泊,必导致家族作为社会细胞的解体,古典文化制度就彻底失效。
说流动人口,必先说商人。商人天职是交换各业劳动剩余产品,重新配置生产生活资料,职业特征是走街串巷,跋山涉水。明以前商人数量不多,一方面对国民经济贡献很小,不足以补充国库税收,另一方面商人四处游走,增加不稳定因素,很难被整合进定居结构。
史料显示,从秦汉至明清两千年,尤其隋唐后一千年,社会面貌和农业生产力几乎没有明显改变。刀耕火种的农业技术,聚族而居的村社组织,以“儒、道、佛”为核心的信仰体系,中央集权的朝廷政治,基于人口和耕地的二元税制,千年以来一如既往,时间仿佛凝固,社会纹丝不动。譬如朝廷的政治中央集权、儒法典章、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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