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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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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第3/3页)

要成为活的关系,还得加紧补上“面对面”这门课。补课的内容可以是任一形式的“面对面”——应酬、串门、往来、联络、聚会、送礼和宴请。上述十七种人脉,通过此种“面对面”交往,方可成长为关系。

      反过来,根据“面对面”标准,反向推论关系生成的过程,必使我们得出结论:必有一些无法“面对面”的人际关系,不能转化成为真正的关系——搞关系、走后门意义的关系。

      哪些人不能“面对面”呢?我们很容易找到答案。

      面对面交往的群体属于初级群体,而不靠面对面交往的群体属于次级群体。次级群体是靠抽象符号联结和维系的群体,譬如现代团体、跨国公司、互联网虚拟社区等等。抽象符号及其信息通道包括:法律、文书、文件、信件、电话、传媒、契约、章程、纪律、通讯、互联网等等,它们是现代社会团体内部和团体之间的主要传递媒介。譬如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记者与读者之间,老板与员工之间、市长与百姓之间,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书记与党员之间,互联网友之间等等,都建立在文本、书证、法令等间接、抽象的联系方式基础上,他们可能因某种方式见面,但不以此为必要条件。因此,除非他们原来就私底下相识,否则不能成为“关系”,不搞请客送礼,不做人情还人情。

      这一点非常重要,它标志着现代社会与“关系网”社会,在性质和结构模式上的根本差异。

      启动人情

      有人脉、有面对面后,是否就是关系呢?还不一定。这里缺第三个要件:人情。

      就本来面目说,亲戚是亲戚,朋友是朋友,师生是师生,同事是同事……这些人际关系早在远古时代就存在,何以近代才大肆卷入关系?何以关系网至近代以后才大肆泛滥?一般的人际关系蜕变成“关系”,需要近代社会的江湖土壤催化,缺少这一环节断然不可。换言之,需要一种制度环境,人际关系才变作可以搞关系的“关系”——被异化的、利益化的人际关系。这个制度环境就是人情。

      人情制度是一种心理认同,相互之间把对方当做人情交换的对象,相互委托办事的对象。你帮我忙,我帮你忙,你卖我人情,我还你人情。一来一去,都在规矩下进行,这是做关系的最后一道程序,即人情程序。而人情的规矩,就是人情制度。

      用大白话说,如果亲戚、朋友、师生、同事等人脉不仅停留在感情和伦理上,而是开发成社会通道从事相互合作,进行利益交换,并遵守一定的人情规则,那么,就生成了江湖意义上的关系,即走后门、搞关系的“关系”。

      综上所说,关系的三个要件是:

      (1)人脉背景;

      (2)面对面的交往经历;

      (3)启动人情程序。

      “能人”和“活络人”

      上世纪90年代初,我认识的一位投资商到异地发展商业项目,前后大约一年余,分为三阶段:

      第一阶段,他在家中搜索枯肠,整天在思考目的地有哪些现成熟人,各自在当地有何基础,或者通过省里哪些熟人可以打通当地,然后预约省里的朋友前往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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