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3/3页)
著作,但是怀疑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校方为此事投票表决,他们因为怀疑我的语言能力而将我排在第二顺位另一位白人候选人虽然学历及研究经验不如我,但是在第一顺位。校方安排入围者试教,让学生参与评审,所有学生都投我的票,校方不得不听从学生的意见而聘请我担任该校刑事司法科学的助理教授。
教职确定后,我们举家从纽约迁往康州。
康州位于美国东北部,是新英格兰六州中最南的一州。东邻罗德岛,北接麻萨诸塞州,西傍纽约州,南临大西洋。“康乃狄克”源于印第安语,是“在长河边”之意。康州的面积不大,总面积是五千零一十八平方公里,在美国五十个州中面积排在倒数第三名。北部是丘陵,山丘连绵起伏,六条主要河流的主干由北向南流入大西洋。南部靠近海岸线的地带是土壤肥沃的平原,四处遍布农场,牧场和果园,最南端的海岸线,更是风景宜人。再加上工商业发达,四季分明,居住环境良好,交通方便,离纽约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因而虽然面积不大,但是居住的人口却很多,全州总计有三百三十万人口,按人口计排在其他二十三个州之上。在美国东北的六州中,人口总数仅此于麻萨诸塞州。
康州人口中,每一百人中就有七十八位是白人,他们的祖先来自英国,意大利,爱尔兰,波兰,法国或加拿大。其他族裔还包括黑人,拉丁美洲裔以及印第安原住民。直到七十年代初,才出现亚裔居民,亚裔居民目前有五万人左右,人数的增加十分迅速。
我任教的纽海文大学就设在康州的第三大城市纽海文。这个城市就位于康州的南端,就在大西洋的西岸旁,市内有著名的耶鲁大学。我的学校与耶鲁大学相比当然显得年轻,不过,这所大学却给我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我在大学教授的科目是犯罪侦查及刑事鉴识。许多学生对这些科目都不熟悉,往往是因为系里规定必选而不得不上。再加上当时刑事科学仍在起步,许多传统的自然科学教授都抱着不屑一顾的态度。此外,学校的大部份学生和教授都是白人,向我这样的黄皮肤的亚裔教授屈指可数,一些白人老教授也抱着怀疑的眼光看待我,私下认为我可能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但未必是一位好教授。
面对这些挑战,我并不气馁。我只有加强课前准备工作,并以许多实例来阐述与介绍这门新兴的学科。
我向学生介绍说,美国的司法体制是建立在证据的根基上,要证明被告有罪或清白,除人证外最重要的就是物证。
物证能证明嫌犯是否有犯罪行为,或者证实罪名是否成立。例如,要证实强暴罪,必须证实性行为是否在被害者反对的情况下进行,因而被害者被撕破的衣服,身上的擦伤痕迹之类的证据就足以证实性行为是在未获得被害者同意下进行的。审理纵火罪时,检方必须证实被告是蓄意纵火的,不至要在现场收集的证据中检验发现汽油的成份,还要证实被告有购买与运送汽油,罪名中毒蓄意成份才能成立。
物证经刑事鉴识后可以将嫌犯与被害人或犯罪现场连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