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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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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第1/3页)

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四言”要用两句表达的,“五言”用一句即可。这使它比四言诗前进一大步,另方面,它又使汉代的杂言(一首中三字、四字、五字、六字、七字均有)规范化而成为诗的标准格式。直到唐末,五言诗始终是居统治地位的主要正统形式,而后才被七言、七律所超越。此外,如六朝骈体,如沈约的四声八病说,都相当自觉地把汉字修辞的审美特性研究发挥到了极致。它们对汉语字义和音韵的对称、均衡、协调、和谐、错综、统一种种形式美的规律,作了空前的发掘和运用。它们从外在形式方面表现了文的自觉。灵活而工整的对仗,从当时起,迄至今日,仍是汉文学的重要审美因素。

    在具体创作、批评上也是如此。曹植当时之所以具有那么高的地位,钟嵘比之为“譬人伦之有周孔”,重要原因之一也就是,从他开始,讲究诗的造词炼句。所谓“起调多工”(如“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等等),精心炼字(如“惊风飘白日”,“朱华冒绿池”等等),对句工整(如“潜鱼跃清波,好鸟鸣高枝”等等),音调谐协(如“孤魂翔故城,灵柩寄京师”等等),结语深远(如“去去莫复道,沉忧令人老”等等)[参看肖涤非《读书三札记》]……都表明他是在有意识地讲究作诗,大不同于以前了。正是这一点,使他能作为创始代表,将后世诗词与难以句摘的汉魏古诗划了一条界限。所以钟嵘要说他是“譬人伦之有周孔”了。这一点的确具有美学上的巨大意义。其实,如果从作品的艺术成就说,曹植的众多诗作也许还抵不上曹丕的一首《燕歌行》,王船山便曾称赞《燕歌行》是“倾情倾度,倾声倾色,古今无两”。但由于《燕歌行》毕竟像冲口而出的民歌式的作品,所谓“殆天授非人力”[《将斋诗话》],在当时的审美观念中,就反被认为“率皆鄙质如偶语”[《诗品》],远不及曹植讲究字句,“词采华茂”。这也就不奇怪钟嵘《诗品》为何把曹丕放在中品,而把好些并无多少内容,只是雕饰文词的诗家列为上乘了,当时正是“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的时代。它从一个极端,把追求“华丽好看”的“文的自觉”这一特征表现出来了。可见,药、酒、姿容、神韵,还必须加上“华丽好看”的文采词章,才构成魏晋风度。

    所谓“文的自觉”,是一个美学概念,非单指文学而已。其他艺术,特别是绘画与书法,同样从魏晋起,表现着这个自觉。它们同样展现为讲究、研讨,注意自身创作规律和审美形式。谢赫总结的“六法”,“气韵生动”之后便是“骨法用笔”,这可说是自觉地总结了中国造型艺术的线的功能和传统,第一次把中国特有的线的艺术,在理论上明确建立起来:“骨法用笔”(线条表现)比“应物象形”(再现对象)、“随类赋彩”(赋予色彩)、“经营位置”(空间构图)、“传移模写”(模拟仿制)居于远为重要的地位。康德曾说,线条比色彩更具审美性质。应该说,中国古代相当懂得这一点,线的艺术(画)[“凡属表示愉快感情的线条……总是一往顺利,不作挫折,转折也是不露主角的。凡属表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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