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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1/3页)
我刚走到楼梯口就听见一阵欢腾,年轻人啊,真是精神好啊,大晚上啊,不睡觉,我默默地想。
下了楼,我看到公共活动区域已经挤满了人,他们看起来真的好开心的样子。
人都有个能量场,我相信悲伤只能独自承受但欢乐是可以传染,于是,我义无反顾地扎堆了!
从人群的外围慢慢挤,终于挤到了最接近圆心的位置上,我才不管旁边那个胖姑娘拿眼睛斜睨着我连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谁要你那么胖,一个人占两个人的座!
等我终于凭着一己蛮力捍卫了自己的领土之后,这才看清楚,圆心中间竟然是那个故意跟我讲英语的ABC!
此刻的他与我第一眼所看到的他气质有些微妙的差异,褪去了那份随意,眉目之间更多了些王者风范。
他怀抱着吉他正在调弦,第一声吉他声响起的时候,原本闹哄哄的人群,陡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眸子里都闪着一种温柔的光。
这是春夏之交的古镇的夜,远离川流不息的香车宝马和光怪陆离的都市,远离声色犬马的尘世喧嚣,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仿佛微醺般的酽酽色泽。
烛光里我看到他的脸,握着瓷杯的手不能自持地颤抖起来,那种感觉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狭路相逢过,仿佛冥冥中宿命再度召唤。
那种被某样尖锐的东西将飘浮于半空中的我击中,无能为力地陷入了黏稠浓郁的深沉夜色。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有一种这么悲怆的感觉,离开长沙之后这是头一次,这么强烈。
我原本以为只要双脚离开那片熟悉的土地,不说彻底忘记至少短时间之内我可以不去想起,然而眼前的这个人,他身上有着一种近乎魔力的气息,将我刻意想要压制住的那些思绪全部唤起。
是气息,那种暌违的,气息,我那么那么熟悉,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林逸舟。
我简直想将那种气息——那种凛冽的,肆意的,不受拘束的气息,凝固成坚硬的晶体,随身携带。
但就在下一秒,我翻然醒悟,那一定是我的错觉。
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仅仅只有那一样东西。
它在我十八岁的那个春夏之交的夜晚,像黑色飓风一样突然袭来,让我猝不及防,无法镇静。它在后来的时光里与我形影相随,挥之不去。
它是我戴在左耳上的那枚耳钉,它是我文在心口的那个刺青。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觉得这世界上不会再有更恰当的名称能够概括,所以只能称之为爱情。
那么其他的邂逅,是不是都只能笼统地称做为艳遇?
而此刻,我还不知道这个近在咫尺之遥,弹着吉他,用一口标准的英语唱着《加州旅馆》的人叫什么名字,我甚至没有预感到他在我的生命中会扮演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我只是觉得这歌声很好听,真希望他一直唱下去,不要停。
当他停下来的时候,停顿了两秒钟之后,人堆里忽然爆发出如云朵般乍起的掌声和口哨声,我原以为他会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没有,在他的脸上我丝毫没有看到类似于羞涩或腼腆的神情,就像林逸舟一样,好像没有任何场面会让他们手足无措。
真是有那么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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