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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1/3页)
坐在去往古城的车上,往昔的一幕幕从记忆深处争先涌出,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忘了,或者说,我一直在强迫自己忘记。
忘记曾经走过的每一条石板路、大同小异的店铺,忘记鲜艳的植物、蓝天白云,忘记某一个路口和曾经坐在那个路口等我的人。
直到我的双脚真的踏上这片土地,这时我才明白,其实我一直以自己的骨血供养着这些回忆。
几年前我在厦门跟一位台湾大叔聊天,他跟我讲,人一生的精力十分有限,因此在年轻的时候,尽量不要走重复的路,不要把时间过多地用在曾经去过的地方。
我很虚心地听从了他的建议,于是活成了一头饮弹的动物一路奔跑,从不回头。
三年后我所看到的丽江,与三年前有什么不同吗?这几年,关于这里的电视剧和旅行书籍层出不穷,丽江更红了,来来往往的游客也更多了,三年前我从大石桥上过去只能侧着身,而现在,我远远地看一眼就会转头回旅馆。
当初只有新城有一家KFC,现在连必胜客都开起来了。有几家旅馆起过火,老板不知所终,我在七拐八绕的古城里转着转着就看到了一片燃烧过后的废墟,焦黑的木头,烟熏过的墙壁,厚重的灰尘。我想了想,摁下了快门。回旅馆跟阿牛哥聊天,问他,现在每天都这么多人吗?他一边沏茶一边点头,是,现在已经没有淡季旺季之分了,每天都是旺季。
在这个地方,这么多南来北往的人之中,不乏养眼的同性或者异性。吸引很容易,但真正的钟情乃至厮守,能有几人?
谁会在一千天之后重新来到一切故事开始的起点,谁有这样的勇气去缅怀一段与生命等重的情感。
我有。
只有真正失去过的人,才知道失去是什么意思。某一种理想的生活陡然毁灭,在相当长久的时间里,只有朽木和焦土作为它曾经存在的依据可供追寻和缅怀,就像我拍下的那座大火之后的旅馆。曾经最喜欢的那个地方,再去一次,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幻灭。可我真的非常,非常,想念这里。不是电视剧里的丽江,不是旅行书籍里的丽江,不是各种香艳传说的背景丽江,不是男男女女拿着酒瓶在暧昧的灯光中眼神来往如织的丽江。我想念的是,在我二十二岁时,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长途旅行。我想念的是背着小背篓,跟在阿牛哥身后,嘻嘻哈哈地去市场买菜。我想念的是8月的夏季夜晚,有人弹着吉他唱《加州旅馆》,深夜里,所有店铺都已经打烊,我们牵着手去吃牛肉面。每个古镇的样子看起来都差不多,重要的是,你的故事发生在哪里。
三年后,当初一起合伙开旅馆的人已经走得只剩阿牛哥,其他的都已经回去故乡,结婚,生子,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
当初愣头愣脑的阿牛哥,现在俨然一副老板的模样,我们聊起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情,彼此都有些唏嘘和伤感。
某天下午,我说,阿牛哥,再带我去市场买一次菜吧。后来我把那张背着背篓的照片传到了微博上,我说,老熟人应该都记得,以前我也有过一张同样角度的照片。不同的是,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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