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第3/3页)
她想起我们曾经的“Careless-Wishper-”。
泪水瞬间就模糊了我的视线,所有“阳光下”的日子都仿佛潮水般涌上心头,并且镀上金黄-一生里有过这样的时刻,也算值得了吧--我庆幸我真的有过,而且不止一次。
在那儿,他再一次将我点燃;那一刻里我再次确信,既使丢掉整个世界,我也不愿意离开他。他总是轻而易举的就触到了我心中最敏感的部位。是巧于煽情也好,是善于做戏也好;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好(那会是假的吗?)。无论如何,最关键的是,他的确曾让我燃烧--在本就应该象火焰一般眩亮的青春的时候。如果你问我,你最在乎一个人带给你什麽,我会说:将我点燃!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这就是我当初爱他的原因,爱他们的原因;也是我爱音乐以及所有类似美好的事物,爱这个世界的原因。所以我爱The Doors的那首歌儿:come on baby,light my fire,因为在那首歌里,我找到了答案。所以,我们不应该过于在乎结果--那麽过程又是什麽?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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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Jeremy把我拽走了。
外面下雨了,我坐在Jeremy的车里,哭了很久很久。车在雨中的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行驶--这样子当然无法送我回家,所以Jeremy只能拉着我在街上兜圈子,等我平静下来。终于,我擦干眼泪,对他说:送我回家吧。
那是第一次体会失眠的滋味。
第二天早上,等爸妈一走我就起床了,穿好衣服,洗了把脸,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直奔他那儿--我要见到他,马上!
在院儿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疾风暴雨”的音乐(难道他也起来了?--要知道我们的习惯都是至少睡到中午的)。迟疑了一下,推开院门进去,一眼就看见窦唯家的门窗都大敞着,而从敞开的门看进去,窦唯正拿着一把扫帚弯着身扫地--跟着音乐的节奏。他真的起来了!
窦唯倒是有一个好习惯,就是每天起床后都要用抹布擦一遍尘土。可是扫地倒是少见,而且看来他似乎扫得很专心,我走近了都没发现。于是我干脆站到他就要扫的地方,那个早上,那一瞬间,在“疾风暴雨”的音乐声中他将我紧紧的拥入怀里,他在我耳边大声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接下来的三天是一些无比疯狂的日子,我们没完没了的做爱,每时每刻都在一起,BB机关掉了,排练不去了,班也不上了,我们沉醉在从所未有的欣喜里,几乎忘记了凡间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