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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1/3页)
当然,事情一旦过去,那个后来被我们一致的形容为“月黑风高”的午夜里一群“死里逃生”的北京孩子惊魂未定的“逃窜”上随便哪辆最短时间内发车的南下列车的“狼狈”经历转眼就被这帮当事人“歪曲”成也曾“刀光棒影”过的“英雄业绩”,可是凭心而论,如果那天晚上生活中真的存在“如果。”,那恐怕我们就真不是今天的我们了。
事情也可以说是由我引起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一首点歌,名字记不太清了,反正是一首关于老北京的歌,歌词我倒还知道一句:我爷爷小的时候曾在这里玩耍。那首歌我在出租车的电台广播中依稀听到过一两次,倒不是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也没觉得它不好,只是我根本不会唱,何况那也要求演唱者具有一定的评弹基础,并不适合于我。于是我就对台下说:对不起这首歌我唱不了,可不可以换一首?常去歌厅的人都知道,这种情况是时常有的,哪个歌手也不可能会唱所有的歌,一般都是换一首就了事了。可那天的那桌客人似乎有点儿成心较劲,死活要听那首歌,怎么解释都不行。既然换歌不行,那就只好换人了!乐队的贝司(就是回北京帮大家取衣服的那个)好心的放下琴过来帮我解围,说这首歌我会,要是你们实在想听,那我来行吗?没想到话音刚落,几个肉包子就飞上台来(他们那儿都是一边吃饭一边听歌的,演出从晚餐开始,听高兴了再接着吃消夜。而一种类似于“狗不理”的小肉包子则是那儿巨受欢迎的“招牌”,每晚每张桌上都会摞着几大盘儿),还夹带着:“下去!谁看你呀?!”,“我们要看的是她,有你啥事儿?!”(看来是“锁定”我了)。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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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外边儿那帮人一直在摔东西(自己桌的扔完了就抄旁边儿桌的),叫骂着,幸亏被几个保安暂时挡住了才没冲进后台来,值班经理跑前跑后的实在处理不了了,只好派人把在外谈事儿的老板“请”了回来。那倒的确是个很讲哥们儿义气的人,冲着我是朋友的朋友(没想到Jeremy的话那么管用),不但没怪我影响了生意,还夸了句“有性格!”(本来我也没错儿)。由他“亲自”出面“调停”(当然他也说了其实用不着这么费劲儿的,打个电话叫辆警车来就全解决了。可是做生意是在名面儿上,所以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后最终达成了“圆满”的“协议”:可以不道歉,但是得出来唱两首歌,曲目可以商量,而且按照歌厅的规矩付点歌费。我觉得这是个骗局(怎么会这么轻易的“饶”了我?),可老板说了:“他们怎么说也得给我点儿面子!”,“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开的?”,“冲着我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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