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第2/3页)
合情合理,何况,我也很想找人说话,而且是白天这个城市里最闲的闲人儿。当然,那可不是什么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约会,而只不过是一个朋友对另一个朋友的邀请罢了,为的只是两个人凑在一块儿“混”。下午的光线让我们的心情自然而然的比晚上轻松些,于是,两个人眼中的对方也鲜活一些了。
郭大炜在泡咖啡厅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随身带着一个本子随时写写画画,他还有好多漂亮的笔,而且颜色各一。那让我觉得有时候他也挺象个小孩儿,尽管其实他比我大了整整六岁还多。在他的本子上,我发现了一个令我着实吃惊不小的秘密:他的字迹居然和窦唯的一模一样。不过,那并没有让我感受到某种暗示,而只是让我的神情在一瞬间又跌入黯然。
可是,我和郭大炜都不知道,我们谁都不会知道,在我们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命运往往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新的安排。然后,星移斗转,心随时迁,在绞和着酸楚与喜悦的过程中,我终于决定,往前走。
事情发生改变是在大约两个月后的晚上。那天,郭大炜也去了伊甸园,不过没待一会儿他就走了,说还有几个朋友在国贸一楼的啤酒屋,打电话叫他过去。“要是你下了班儿没事儿,就过来玩儿吧!”。他一个人绕到演员休息室门口跟我打了声招呼,因为台上正在演出,说话也不得不抬高半个八度。我点了点头,又冲他招了招手,很奇怪的,我记住了他那天的背影:同样的“正常人”认为早该扔进垃圾箱而我们这帮人却反而视其为珍宝的“破破烂烂”的牛仔裤,黑色的,同样的黑色皮夹克,窦唯从前也总穿的类似的一身衣服,摇滚圈儿里的标准行头。甚至,他也背了一个类似的浅棕色皮囊,只不过他的那个是单肩的,斜挎在后面,那上面班驳的痕迹说明,要么,它跟随过主人很久,要么,他总是把它随处乱扔。唯一与曾经的窦唯不同的是,他更高大些,还有,那时侯他的头发是短的,长及耳畔类似于鸡毛掸子的那种——尤其从背面看去。当然,其实他留那样的头发也一点儿都不难看,只不过那样就不能打一百分罢了,要不然我可不会“凑合”!事实上,我爸妈在第一次见到郭大炜的时候曾经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因为在我这个宝贝女儿的百般“折磨”下,他们对自己的成龙快婿的标准早已降到了最低点:只要别留着一头男不男女不女的长头发。可是他们的这点儿满足也没能维持多久,因为很快,在我的撺掇鼓励下,郭大炜的头发也“固执”的“飞扬”起来了——当然,那决不是我单方面的意愿。很多年我都是这样,象中了邪似的喜欢看男孩子留长头发,这种莫名其妙的偏好连我自己也找不到症结,只能归结于血液中流淌着对于古代及更远的原始部落的遥想,或许从这一点上看,我的确是属于比较怀旧的一类吧!所以我本人的发型也才会如此“顽固不化”的“坚持”到今天。
当一个人开始留意有关于另一个人的某些细节时,那是不是该算是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信号呢?这是我在回忆中发现的疑点,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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