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二节 仁义(2) (第3/3页)
的选择。
无数人在绝望中自杀,而幸存者在绝望中等死。
正是如此,有人振臂一呼,立刻群起响应。
即使他们人人皆知,造反是死路一条!
“将军……”
“主人……”
一时间无数奴婢跪在地上,抽泣着磕头。
“尔等莫谢……”张越却是冷着脸,道:“尔等造反,破坏屋舍,烧毁城塞,杀掠百姓,皆罪无可赦!”
“纵然尔等造反乃是系出有因!”
“然法如是哉!”
张越抬起头来,道:“皆当坐死!”
他自是不可能圣母,更不可能宽恕这些造反者!
恰恰相反!
这些人必须死!
死了,尸体与首级,也不会放过!
如此,方能震慑后来者,如此才能严肃法律,清明纲纪!
不然将来夷狄奴婢造反,甚至为反而反的事情将层出不穷!
张越抽出腰间剑,断然下令:“以吾之命,二三子,将反贼全数明正典刑,枭首示众!”
…………………………
延和三年夏,居延夷狄奴反,英候亲将兵平之,乃聚反者于塞下,告曰:汝等之反因,吾知之矣,系出有因,情有可原,奈何汉律威严,不能因吾一人而失,请借公等首级,以正汉法!于是尽诛所反者,传其首于各塞。
俄而,英候上书天子,表曰:臣闻先王治政,泽及远方,圣王在位,润及山川,故有凤鸟来仪,河洛出图,于是画衣服而民不犯。今陛下临朝,泽被苍生,德及四海,鸟兽亦受陛下之德,况夷狄乎?
臣昧死请奏,愿陛下嘉大德于四海,许夷狄之人,亦受汉律之庇。
天子闻书,下御史。
御史大夫对曰:臣闻礼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今陛下临天下,四海夷狄皆以陛下为君父,君父之泽,岂避夷狄?
是时,丞相澎候在侧,观其书,进曰:臣闻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陛下兼有天下,当以汤武故事,泽及鸟兽。
上乃曰可,制下有司曰:英候鹰杨将军毅请以朕制天下,鸟兽山川亦受朕泽,岂避夷狄?求以汉律兼用夷狄,许之,令县道有司布告天下——夷狄之人,亦汉律之制也。
《汉书。刑法志。夷狄第二》
对于所有国家而言,汉延和三年,既汉元一百零一年夏天的那个政策的出台,就像是噩梦一样的恐怖事物,因从那一天开始,汉帝国在法律和制度上确定了其长臂管辖政策的基础。
自那以后,汉帝国动辄以其国内法而管辖、干涉其他国家内政外交经济。
自那以后,汉帝国就动辄将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与道德观加诸其他国家、民族。
这造成了我们的文化与文明的衰落。
甚至让我们现在已经都忘记了,到底那些是汉帝国强加给我们的?而那些又是我们民族国家自有的?——《世界帝国的兴起与发展》卷二十一,第十三页,荷尔斯泰因。Z。路德维希,汉元1023年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