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乡社自治互助制度(3)【为又阳晨萌主加更】 (第3/3页)
本官有个不成熟的想法,诸君听听看……”
“本官打算这样去做……”
“给乡社划拨一部分公田,作为乡产……乡产所得,为乡社正弹的俸禄……”
“然后,再给乡社划拨一批牲畜,以为乡社畜产,鼓励百姓租用,所得钱货,为乡社之活动经费……”
“再官府要承担一部分的乡社经费……”
“而允许乡社本身自筹一部分……”
“最后不足部分则由全乡百姓共同承担……”
“而乡社每岁的四月、七月、八月、四月与正月议事之时,必须公布所有支出,列于露布之下,还需要提供一个账单,供县官审计……”
这是张越深思熟虑后想出来的一个暂时制度。
目的,当然是为了,让乡社制度看上去能够合理且正常的运转。
有乡产,有乡经济,甚至在未来,可以发展类似的集体产业,譬如手工业、编制业等等。
又乡社组织百姓生产,然后卖给商人,换取资金。
至于国家拨款,这是必须要有的。
哪怕只是拨一个铜钱!
因为,张越玩这个乡社,不是真的要搞什么民猪自由。
更不是要搞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
在事实上,成立乡社,建立这个制度,只是为了让它更好的帮助张越来治理和组织百姓,更有效率的利用所有资源。
乡社必须也一定要受到官府的控制。
也唯有这样,这个制度才有未来。
不然,一个不听话的民间组织?
统治者分分钟就可以教它做人!
独有乡社制度,成为体制的一部分,成为皇权可以控制和影响的一个组织。
统治者才能对它放心,才能给它生存空间。
众人听完,纷纷议论起来。
有说好的,也有说不好的。
也提出了许多的问题和建议。
譬如,太学生们觉得,这乡社最好还是保持较大的自主权,由长者们商量决定,至于按时公布支出,还要提供账单给县里面审核,这是万万不行的。
这么做岂非摆明了不信任和相信长者们的操守吗?
太诛心了!
而陈万年等官吏出身的人,则以为,要加强对乡社的控制,最好,取消由村民推举正弹,改为县官任命和挑选。
两方各据一词,针锋相对。
但吵着吵着,却又各自退了两步。
只在最关键的乡社经费是否需要公开和审议问题上比较争执。
但很君子,并未发生激烈的争辩。
张越看在眼中,暗暗点头,对于自己的这个小团队的团结意识和素质,感到非常欣慰。
等他们说的差不多了,张越就笑着道:“诸君所思所议,皆有道理,这样,诸君各自回去写一个条陈,然后拿来,本官与殿下将共同审阅,然后,将诸君的意见和建议,呈奏陛下,由天子圣断,如何?”
这其实是在给太学生台阶下,事实上,这个事情若到了当今天子面前,如何决断,不言而喻——当然是桑钧、陈万年等人主张更对这位陛下的胃口。
但太学生们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而且,张越所说的也是道理。
这天下任何事务,都需要天子批准。
没有天子批准,别说乡社了,恐怕连做事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