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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或为良相,或为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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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 或为良相,或为良医 (第1/3页)

    范仲淹的提案涉及吴淞江,白茆、茜泾、浒浦、下张、七丫等河,预计至少要调用十万役夫以及配套的地方厢军。

    所谓地方厢军,也就是各州府的常备部队,厢军的主要组成部分大多是饥民,部分是流放的罪犯。

    虽然冠以‘军’的名字,但厢军几乎不承担作战任务,起主要任务多是各种杂物。

    与其说厢军是军队,不如说是国有的工程团队,在地方上,似筑城、修路建桥、运粮垦荒、制作兵器等任务,统归厢军。

    虽然厢军的总体人数并不少,但摊到各州府,人数便不算多,似这种大工程,仅凭厢军之力,是难以完成的。

    因此,范仲淹的奏疏中才有征调民夫的请求。

    当然,奏疏中的提案也不是单纯的征调民夫,更像是以工代赈。

    以工代赈,其实也不是什么开创性的提案,历史上以工代赈的例子,最早可以追朔到春秋战国时期。

    《晏子春秋》中有记载,齐景公时,国家遭遇饥荒,晏子为民请粟,公不许。

    为了救灾,晏子曲线救国,以修筑君主所用的建筑为由,让饥民获得了救助的粮食。

    到了先秦时期,管仲亦有以工代赈的措施。

    因此,范仲淹‘以工代赈’的论调并不算新颖,也不足以令刘娥惊奇。

    真正让刘娥意外的是,范仲淹一介选人,竟然敢提出如此大胆的奏议。

    范仲淹的奏疏中不止是要求征调民夫和厢军,还额外奏请了二十万石粮食。

    如今,京中的米价约为300文一石。

    二十万石粮食,六千万钱,也就是六万贯(足额的情况下)。

    六万贯钱,明显不足以支持修建如此浩大的水利工程,这仅仅是第一批招募饥民的钱粮而已。

    根据常例,征调的民夫每天最少也要消耗米两升,十万人,也就是二十万升。

    十升和一斗,十斗和一石,十万民夫每日消耗的粮食便要2000石。

    综合而言,二十万石的粮食,也就只够一百天的消耗。

    就这,还没有算上运粮的损耗,以及征调民夫的其他开支,民夫不可能每天只吃粟米吧?

    况且,一天两升还是最理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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