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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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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七章 震动 (第2/3页)



    东街那边虽不如大相国寺那般繁华,但也是京中一等一的地段,那几间铺面的价格至少有五千贯。

    另外,铺面是可以传家的。

    以这几间铺面的租金,足够让六口之家衣食无忧,过上体面的生活。

    “是。”

    大管家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才应下。

    显然,他大概觉得这份大礼,太重了一点。

    但老爷不止是家主,更是族中的掌舵人,不论是家中资产,还是族产,老爷都有处置的权利。

    ……

    ……

    ……

    翌日。

    一份诏‘礼部贡举’的诏书,顿时让天下为之震动。

    上一次科举还是天禧四年的事,然而,天禧四年的科举也不算正儿八经的贡举。

    那一次科举属于特奏名进士。

    特奏名有别于正奏名,按照性质来算,它属于恩科的范畴。

    何谓特奏名?

    凡发解试合格,但省试或殿试却被罢黜的举子,积累到一定的应举次数和年龄。

    当朝廷下诏开恩科时,符合这些条件的举子,可以直接越过发解试、省试,由礼部特予奏名,直接参加殿试。

    一般而言,特奏名的举子参加殿试是不会再次罢黜的(作死的除外),但百分百的及第也并非没有代价。

    和常规的进士科及第者相比,特奏名进士不论是在出身,亦或者赐官、转迁,都有着相当大的劣势。

    其实,创立特奏名制度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维护统治。

    特奏名制度给了那些累举不第者一丝希望,既笼络了天下数十万的举子,给他们留了一条后路。

    同时,又能防止累举不第者铤而走险,或造反,或投靠异邦。

    天禧四年那一榜,便是恩科,既然是恩科,自然不是谁都能参加的。

    唯有那些久在科场,累举不第的士人才能参加。

    因此,若是去掉恩科,上一次科举还得推到天禧三年(1019),距今已经四年。

    宋朝有别于明清两朝,贡举暂时还未形成三年一开的制度,有时间隔两年,有时一年,有时也许三年。

    简而言之,没有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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