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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至和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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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二章 至和元年 (第1/3页)

    正月初一。

    改元的诏书,如期而至,改天圣三年为至和元年。

    正旦大朝会上,百官齐拜,三呼万岁,一切似乎都在稳中向好。

    但这也只是表面样子而已。

    岁前,由寇准领衔编订的考课新法,以及新的荫子法,正式上报到了官家桉头。

    新的考课之法,大体框架仍是李杰提出的那几点,主要枝干没变,只是在细节上更详细了几分。

    如京朝官和地方官的考核指标,是有所差异的。

    亲民官和其他职事官,考核指标亦是不尽相同。

    总体而言,新的考课之法舍弃了原有的磨勘法,更加看重官员的个人功绩。

    如果政绩不达标,即便资历再老,也无法坐享其成,安心升迁。

    另外,荫子法也做出了重大改变。

    此前,凡诞节即三年大祀,武官从五品(刺史)、文官正六品(带职少卿监)以上中高级官员,皆可向上听奏一人荫补。

    当然,除了朝廷重臣,绝多数官员荫补得来的官位都是三班使臣。

    除诞节及郊祀之外,员外郎以上品级的官员,死后也能荫补子孙为官,还有遇到庆典、祥瑞之类的,官员也可荫补。

    虽然李杰继位后,一度限制了荫补人数,但此前到底没有形成定制。

    而今,更易后的荫补法规定,唯有三年大祀,官员才能向上请奏荫补子孙。

    并且,荫补也是有条件的,不仅限制级别,更严格限制了范围。

    文官正五品以上,武官正四品以上,才有资格奏补,且只能奏补直系后代。

    像侄子之类,是无法享受荫补的。

    此外,如果官员犯了脏私罪,或者连续两次考评为下等,也没有奏请荫补子孙的权利。

    如此「严苛」的法桉一出,顿时引发了轩然大波。

    封妻荫子,可是官僚集团的特殊福利,同时,也是一种官方的肯定,以及个人乃至家族的荣耀。

    满朝士大夫一看,新的荫补法桉,限制竟然如此之多,很多人暗自一算,本来可以荫补的,现在发现不能荫补子孙了。

    这,如何能忍?

    搞事!

    必须要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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