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四 出兵(二) (第2/3页)
县令或郡守,依据其官职大小,会被允许自建一支亲兵卫队,但数量上是有限制的。而且装备粮饷都是要他们自己提供,背后没有大家族支撑的话,肯定养不起太多。
在此之外,如果他们还需要动用更多军队的话,就只能征召郡兵了——临时征发城中丁壮成军,这也是朝廷规则所允许的,但在军事行动结束之后便要解散。征发过程中花费的钱粮物资则要地方官员自行设法解决——倒不是说要他私人承担,但至少当地官府要能拿得出这么一笔钱才行。这样临时组建起来的军队战斗力当然不能和常备军相比,但大多数情况下也够用了。
至于那些诸侯世家,自家封地安全当然是由自己组建的军队来负责,朝廷基本不管。如果管的话往往就要借机收回了——以朝廷直辖的常备军为骨干,以地方征召郡兵为补充,对诸侯的军队则既拉拢又防备,这便是大周王朝最主要的军事制度。
临泉郡作为受大周朝廷直辖之地,在郡城附近倒也派驻有这么一支常备军,旗号为“飞熊军”。不过这支军队的统兵大将并不受临泉郡守管辖,而是由大周朝廷直辖。想调动这支军队出兵,非得有朝廷兵部指令,以及掌握在皇帝本人手中的虎符印信方可。
当然郭守桓作为临泉郡守,在真正遇到麻烦的时候——比如这次的“救世教事件”,他还是能够向这支军队请求帮助的,毕竟飞熊军驻扎在这里的根本目标还是安定地方,震慑不臣。只是调动的手续比较麻烦些:他需要和六扇门统领司马介一起联名上书,向朝廷说明此地确有出动常备军的必要,在取得兵部的许可,以及经天子本人同意之后,才能与军队联络——但是却又不能把情况说的太严重,以免影响到他在朝中的风评。
所以郭守桓原本是很不想打这张牌的,宁肯动用私人关系向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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