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第3/3页)
,我试图向记者解释这两句话之间的细微差别,结果却被告知,我说得“太复杂”了;所以我干脆拂袖而去,让他们自己去收拾残局。令人沮丧的是,那些犯下这样错误的人都是受过教育的人,他们是记者,被委以向我们这些“门外汉”阐述这个世界的责任。同样的,在这里我要说的是,我们需要避免对系统的自然反脆弱性,即对它们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视而不见,并克制自己拒绝给它们自然发展的机会的冲动,以免伤害到它们,让它们更为脆弱。
正如我们在过分热心的编辑身上所看到,过度干预一定与干预不足并行。事实上,和医疗领域一样,我们倾向于在一些收益小(而风险大)的领域实施过度干预,而在有必要干预的领域(如紧急情况)却干预不足。因此,我在这里的观点是,赞成某些领域的坚定干预,如生态领域,或限制大公司造成经济危机和道德风险。
我们应该控制什么呢?通常说来,通过干预来限制(公司、机场或污染源的)规模、集中度和速度都有利于减少“黑天鹅”风险。这些行动有助于消除医源性损伤,但是,我们很难说服政府限制其规模。例如,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有人认为,在高速公路上限速(并切实执行)能极大地提高交通安全性。这应该是可信的,因为交通事故的风险往往随着速度的提高而陡然(也就是呈非线性)上升,而人类天生并不具备这种直觉。有人喜欢驾驶着大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横冲直撞,这显然危及你的安全,在它撞到你的敞篷跑车之前,有必要及时制止它——或者换种结果,让这个人而不是你最终退出基因库。速度来自于现代化,而我总是怀疑存在来自后自然时代的、隐藏的脆弱性——我们将在第18章和第19章提供技术性证据支持。
但是,我也接受相反的论点,那就是管理街道的交通标识似乎并不能降低风险;街道上有了标识,司机们就会比较容易掉以轻心。实验表明,当人们将控制权拱手让给系统时,警觉性就会减弱(这是缺乏过度补偿的又一个例证)。驾驶员需要由危险感带来的紧张和压力帮助提高他们的注意力和风险控制力,这不是增加外部监管可以替代的——例如,管制行人过马路要比允许行人随意穿马路导致的死亡人数更多。一些自由主义者使用了荷兰的一个小镇德拉赫滕的案例来说明问题,这里进行过一个假想实验:所有的道路标志都被拆除了。但这种放松管制的做法反而提高了交通安全状况,证实了人们注意力系统的反脆弱性的作用,展示了它是怎么被危险性和责任感所激发的。因此,许多德国和荷兰的城镇都开始减少路标。我们在第2章讨论飞机的自动化飞行时,其实就谈到了德拉赫滕效应。但我们要小心的是,不可扩大德拉赫滕效应的应用范围,因为这并不意味着消除所有社会规则就会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正如我刚才所说,在高速公路上限制开车速度对应的是另一种情况,而且它的风险是不同的。
可惜的是,我很难将有关脆弱性和反脆弱性的想法放入当前美国的政治体系,也就是两党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