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3/3页)
没写好我请你吃饭。”
“真的显示蓝屏?”
“真的!”
二胡半信半疑地走过去看,我趁机坐在他的位子上。
程序只有三行:
main{printf(“蓝屏”);}
运行后,在屏幕上显示“蓝屏”两个字。
二胡怒形于色,对我大呼小叫,我则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炸弹落于侧而身不移。”
有了电脑,就忘记了上课,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也忘记了小丽,唯一忘不了的是可可。
我必须面对一个现实:我是在暗恋。
我想把这个“暗”字改成“明”字,于是我去请教猪爷。
猪爷经验很丰富,已经换第二任女友了,我很客气地叫她“大姐”——总得给人家点面子。
猪爷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快,这不是危言耸听。我曾经看到猪爷一个月穿着同样的一套衣服,但月头和月末分别挽着两个不同的女人。
我们约在学校门口的饺子馆,我请客。
猪爷喝着扎啤嘴里嚼着大蒜对我说:“这个简单,把她灌醉,她还不随你摆布!”
我说:“这个对你那些女人管用,对可可不管用。”
猪爷说:“纯情小女生吧?”
我说:“好像是吧,她都不怎么理我。”
猪爷神神秘秘地拿出一颗小药丸,说:“放在她喝的饮料里,一切搞定。友情赞助的,别在外面乱说啊!”
“什么东西啊?”
“春药,不会不知道吧?”
“靠,这么卑鄙的招数你也想得出来,违法乱纪的事咱哥们儿可不干啊。”
“切,知道你没出息!”猪爷把药丸小心地收了起来,“教你一个老招数吧!”
猪爷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地跟我说了一气。
我喜形于色:“猪爷,高!实在是高!如果成了,我拉着她来请你喝答谢酒。”
猪爷奚笑道:“你也就配用我高中时那点三脚猫的功夫。”
我兴致勃勃地从猪爷那里拿来磁带,又翻出二胡已落满灰尘的吉它,仔细地擦试了一遍,今晚可就靠它了。弦断了,没关系,反正也用不到。
我又把二胡的一对小音响塞进我早已准备好的一个大书包里,看了看,挺好,外边看不出来。接在电脑上试试音质,嗯,很纯正,虽然在书包里,一点儿都不闷。
我又拿起二胡的索尼随声听,看看线控,电池满格的,够了。取出他的林忆莲,放进猪爷给我的磁带,嗯,动听。倒回来,关了,也放在那个大书包里。
二胡不打星际了,坐在一旁瞪着眼看着,终于忍无可忍:“你丫不把我放眼里是不是?拿我的东西都不吱一声。”
我说:“用一晚,这周电脑你用,我不跟你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