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节 规矩 (第3/3页)
不过,岩老弟,我有点理解你昨天的感受了:那小子确实贼可恶!瞧他那张狂的劲头,忒招人痛恨——换了我是你,手上也有把枪,我说不定也会忍不住朝他开枪了。”
“文哥,这个人,你打算怎么处理呢?”
文修之“嘿嘿”一笑:“放是不可能的,先扣着吧,看看会引出谁来。不急的,我们办案子,羁押个一年半载的,那是没什么问题的。”
许岩有些担心:“可是,文哥,先前,你曾经说过的,咱们抓丁三回去的话,只怕会引起一些对你不好的影响。。。”
“老弟,你不懂,此一时彼一时了。如果我们无缘无故把丁三安个罪名抓回去,这是咱们理亏,丁三身后的人就有理由跟我们要个说法了,我们也只能放人;但现在不同了,是丁三莫名其妙地来找我们麻烦,挑衅我们,打了我,还调戏弟妹,这样的话,我们抓他,那就师出有名了——哪怕是明知道我们是公报私仇也好,丁三身后的人都没话可说,大家都只会说丁三这货是自己找死,这就是规矩!
就算是老爷子脾气好,知道丁三敢打我耳光,他也是肯定赞成我弄死他去——敢当街打我们文家的耳光,或者说,文家四少被个小混混打了,如果我不给他一个狠的,以后我们文家人在外面还抬得起头吗?老爷子虽然脾气好,但碰到这种大事,他是决计不会含糊的。”
听文修之说话,许岩若有所思,然后,他想了一阵,失声笑道:“文哥,你说得有理。我觉得啊,国家平时口口声声说法制啊依法办事,但在你们这里,你们之间讲的不是法律,而是口口声声讲规矩,照规矩办事。”
听许岩这么说,文修之也愣了一下,然后,他笑了:“岩老弟,你这么说,还真是的呢!嗯,你让我想想啊,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文修之毕竟思维敏捷,他只是微微沉吟,却是立即就想到了,他说:“嗯,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岩老弟,你说,老百姓,你们为什么要讲法律?”
许岩一愣,他沉吟道:“因为,法律是保护我们大家的吧,而且,如果不遵守法律,触犯了法律,后果很严重的,会有公安局抓你去、检察院啊法院之类给你判刑坐牢。。。嗯,所以老百姓都必须要讲法律。”
文修之点头:“岩老弟,你说对了,普通老百姓讲法律,那是因为他们头上有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压着他们,如果谁不遵守法律,就会受到执法部门司法机构的惩治——我这样说,对吧?
普通老百姓害怕法律,而我们这样的人,在意的就只有规矩了——规矩这玩意,很难定义到底是什么东西,它包含了法律的一部分,又不包含法律的另一部分,这是约定俗成的惯例,是利益分配的机制,也是道德和传统糅合的东西,非常微妙。
规矩经常是由惯例构成的,但有时候又是随形势而变的,微妙之处,大家都能领会于心,但又无法言述。对我们来说,犯法的事,虽然有点忌讳,但并不是绝对不能做的——就像刑讯逼供这罪名一样,真要按照法律上写的那样严格追究起来,全国只怕所有的刑警都要挨抓了:哪个警察敢说自己审问时候一根手指都没碰过嫌犯?但规矩,那却是真不能破的,那些肆无忌惮地破坏规矩的人,往往会受到所有人的围攻。”
许岩微微点头,这时候,他才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诧异道:“文哥,你这是要把我们送去哪里啊?”
文修之诧异地看着他,显得莫名其妙:“当然是回局里啊——好不容易把丁三这家伙弄回去了,你不过去好好揍他一顿出气,那怎么可以?”
对于文修之的这番好意,许岩敬谢莫敏了——在街上,碰到个对自己朋友出口不逊的小痞子,许岩可以对他连开数枪,但丁三被戴着手铐捉回小黑屋里之后,许岩就不好意思再去揍他了——揍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对象,这有违许岩的道德观,他实在做不出来。
但文修之一番好意要为自己出口恶气,许岩也不好意思拒绝——人家帮你出气,挨了一个大耳光,好不容易才把那痞子弄回去,你却在那卖弄清高,标榜自己道德高尚,口口声声说“我不会对没有反抗能力的人出手”——这种行为该算什么?
贱人就是矫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