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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节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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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三十节 法律 (第2/3页)

,反正都差不多吧。”老王含混的回答。人已经抓了,并且移交了,其他的事情和他就没什么直接关系了。毕竟他是“借兵”过去的。通常来说,人们并不会觉得一个文物走私的罪犯是穷凶极恶的类型。但是事实上,中国人的文化传统之中,这一行可以说是禁忌。干这一行的人,哪怕表面上看不出来,但骨子里都是有一股狠劲的。要知道,盗墓这行当通常需要多人组合。自古以来的盗墓贼,都是一个人下去盗墓,另外一个人在盗洞上方接应。所以接应的那个人常常把同伴丢在墓穴里面(如果他没有顺势落井下石的话),谋财害命,独吞好处。这种例子是如此之多,以至于这行当后来最常见的组合变成了父子组或者兄弟组。“总之,我感觉到有点蹊跷。”

    如果一定要比喻的话……他倒是莫名的想起了那个“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那一对面对死亡却安心下棋的兄弟,脸上大概就是陆五那种表情吧。

    “王队,有找到什么东西没有?”

    “没有。”王朝阳回答道。这趟行动是有周全手续的,其中自然包括搜查证。说句实话,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人,他看到陆五那种镇定的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这趟行动抓人也许没问题,搜集赃物什么的估计就不可能了。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啥都没有。就连他的手机都干净无比,里面连常用软件都没有几个,更别说电话记录、短信、微信之类的东西了。家里的电脑更不用说了。

    只不过,这与其说明了陆五的无辜,不如说明了陆五的狡猾。至少老王从来没见过一个单身男人家里居然会这么干干净净(当然这个“干干净净”不是字面意思上的)。别的不说,他电脑里居然没有网页浏览记录,也没有装游戏,更没有聊天软件——X的,这样的电脑有什么用?拿来当摆设吗?

    这只能说,一切证据或者可能有风险的东西,都已经被提前一步消除掉了。

    他用力吸了一口烟,狠狠的吐出一条淡青色的烟雾出来。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行动本身来说,这是一件轻轻松松的任务,但是却让他感觉有那么几分不对头。

    “老王啊,是不是累了?今天情绪有点低落啊?”

    “累什么……”毕竟是隔壁的W市,汽车来回都不过两三个小时罢了。事实上从头到尾,他花费的时间也不过两天罢了。“只是觉得……有点想不通。”

    “什么事情想不通。”

    “你说那个人吧,怎么看也不像。但是那种感觉……就给我看到刘局长的感觉一样,有一股杀气。”刘局长是局里的领导,据说当年是打过越南的——不是那种广义上的参战,而是真正的冲锋陷阵——干掉了不少越南猴子。传说是传说,毕竟是领导,刘局自己不喜欢,也没什么人敢当面提这事。但是擅长察言观色的人都能感觉到,刘局身上确实有一股莫名的,与众不同的气质,看着就让人感觉有点心悸的那一种。

    不过两个人的差别太大了,为什么莫名的会觉得陆五像刘局呢?

    算了,想这些有什么用。一念及此,他的心头反而豁达起来。再牛逼,不照样被抓起来了?一个关进看守所的人,还能搞出什么花样出来?这里是中国,可不是其他什么国家!在这里,国家机器的力量才是最强大的。

    ……

    “姓名?”

    “陆五。”

    “年龄……”

    隔着房间大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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