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第3/3页)
速后倒,枕部撞击在车辆引擎盖上,形成枕部损伤和引擎盖的凹陷。结合现场没有刹车痕,说明此时车辆并没有任何减速,而是继续前行。由于和引擎盖的强大撞击力的反作用力,唐玉被车辆抛掷出去,落地时上半身着地,形成了下颌骨、肋骨骨折和全身这面的整体擦伤。车辆此时又从尸体上骑跨过去,因为车辆底盘最低点恰好和尸体背部最高点高度基本一致,所以车辆底盘的挡泥板刮擦掉了死者衣服后背的扣子,并在后背上形成了轻微的擦伤。”
会议室里一片寂静,都在消化我刚才的言论。
“除此一种可能。”我说,“没有第二种可能可以完美解释尸体上的所有损伤。而且我要强调的是,整个撞人的过程,车速都是非常快的,都是从死者背后,正对着死者撞上去的。”
“结合现场是白天、路面很宽、车速很快、没有任何提前刹车的痕迹,正面撞人也没有任何刹车减速的迹象,基本可以判断,这起车祸是一起故意杀人。”黄支队说,“何况这个肇事者还有着明显的作案动机。”
“即便他不承认,也抵赖不掉他的罪行了。”侦查员兴奋地说。
在铁的证据面前,大队书记不可能再抵赖他的罪行。他很快就交代了自己被唐玉以怀孕为由要挟敲诈,两人撕扯打斗以后,唐玉气鼓鼓地在车前走,并扬言要去纪委告状。在后面开车缓缓跟随的大队书记临时起意,猛踩油门撞上了唐玉的腰部,并直接开车离去。
回省城的路上,我对大宝说:“我还特地叫侦查员查了一下发案当天那个大队书记有没有喝酒。结果确证了他没喝酒我才敢下结论,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正在发呆的大宝摇了摇头。
我笑着说:“喝醉酒的人,偷人家麦克风都可以自己不知道,那么,撞了人都没刹车也有可能是喝醉酒的人开车不小心撞了人自己还不知道。”
“别取笑我。”大宝一脸严肃、多愁善感的说,“这个社会到底还有多少阴暗面呢?”
第六案 尸箱
这个年代有了个新玩意儿,微博。
据说这个玩意儿可以独立出平面媒体、电视和互联网,称为第四大媒体。当时的我自然是很不能理解,因为那时候我用的是诺基亚砖块,不,诺基亚手机。
虽然申请了,但是一直没有去用,在上班不忙的时间,我依旧还是只会偷偷溜去省城的城市论坛看一看八卦新闻或者美女照片。
以前我是不喜欢上网的,直到有一次,科里其他同志处置一个伤情鉴定复核案件,因为鉴定结论对纠纷双方一个姓房的女性不利,导致了这个女性的不断上访。事实永远是事实,即便再上访也不能扭曲事实。
上访无果,房某只有处心积虑在网络上搜寻法医科同志的信息,同样是恰巧,她看见了我的名字。再同样的恰巧,和房某打架的四十多岁女人也姓秦。
就这样,从未见过我的房某展开了丰富的联想,既然是法医科科长,那么应该是个小老头。于是第二天,省城的城市论坛上多了一篇帖子:公安厅法医科科长秦冬上串下跳为堂妹开脱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