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3/3页)
得会修马达、会修触报器、会安装低压电路、会爬电线杆……这些都很复杂,所有技术性的工作与我完全无关,我根本没学过。师傅们说,不着急,慢慢学,先去换灯泡吧。
老牛逼曾经对我下过结论,说我没有机械天赋,修不了水泵,所以只能把水泵都报废掉。这么干其实很罪过,很多水泵就这么白白地被送进了废品仓库,假如我干的不是钳工,而是医生,那火葬场的人肯定得忙死。推己及人,推水泵及自己,我应该感到惭愧。但是,做电工就不会有任何负罪感了,灯泡坏掉是修不好的,没有人会修电灯泡,如果你能找到一个会修灯泡的人,他一定是个比爱迪生更伟大的天才,因为爱迪生发明灯泡的时候就没打算让人去修它。我只需要把坏灯泡拧下来,扔进垃圾桶,再拧上去一个好灯泡就可以了。从卡路里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比钳工轻松一百倍的工作。唯一的缺憾是,水泵不太容易坏,而灯泡经常出问题,并且,全厂有几千个灯泡,一天换上二三十个灯泡乃是家常便饭。
换灯泡很容易,带一支电笔,扛一把竹梯就可以了。我每天扛着竹梯在厂里跑东跑西,白蓝说我像扫烟囱的男孩,最好再带把扫帚。我以前看过本书,扫烟囱的男孩从烟囱里掉下来,被有钱人家的女孩看到了,他们就结下了友谊,友谊是爱情的前奏。这是一个英国的故事,好像很浪漫。不幸的是我也读过狄更斯的《奥立弗·退斯特》,我知道扫烟囱的男孩经常被卡在烟囱里,下面的人不知道,一点火,男孩被熏成烤鸭。烤鸭好吃,但绝不浪漫,像我这么一条壮汉真的去扫烟囱,必然会被卡住,而成为牺牲品。我只能说白蓝有点异想天开,我做了电工,她也为我高兴,这是真的。
做电工不用穿工作服,电工是非常干净的工种,而且这种干净显示出了电工的技术水平,牛逼的师傅在车间里做八个小时,身上的衣服都不带一点灰尘的,这就叫水平。只有在大检修的时候,因为有领导在场,我们才套上工作服,至于平时则是一身枪驳领双排扣的西装,笔挺地穿在身上。九十年代初,枪驳领西装非常流行,双排扣子最好是金色的,更神气。那时候还流行穿太子裤,又肥又大,裤腰上打着八到十六个褶子。太子裤配金色扣子的枪驳领西装,脚下是一双白色的真皮运动鞋,就这么个鸟样。这种装扮走在厂里非常吓人,认识的人知道是电工发神经,不认识的还以为是外商来考察。这种装扮还有个特点:枪驳领西装很长,而太子裤显得腿很短,我们就是一群上身笔挺修长,而下身短成一橛的怪人,自己还觉得很时髦。
那时候我没有枪驳领西装,穿着工作服出去混,反而被人嘲笑,车间里的阿姨甚至都不信任我,对我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公关形象,我必须穿得跟他们一样。我央求着我妈,去裁缝那里做了一件枪驳领西装,竖条纹的,近看像囚服,远看像旧社会上海百乐门的小开。我妈看了也很满意,说我神气得不得了。我穿着这件西装到处招摇,后来不穿了,因为只有民工才穿枪驳领的西装,城里人改穿单排扣小领子的款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