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第2/3页)
话说,卡车迎头开过来也不知道躲一下。我什么话都没说,拉开门往外走,但她靠着门,不让我走。她歪过头问我:"还要再谈恋爱吗?"
我说:"谈啊,为什么不谈?但我现在想回家睡觉。"我再次去拉那扇门,这次她没拦我。我下楼的时候觉得膝盖生疼,她以为我会像上次那样一溜烟蹿下去,但我其实是无声地走掉了。
时光倒退到九三年秋天,我在车间里玩我的电工刀。那把刀是红色的塑料刀把,刀刃有十公分长,这刀是不开口的,后来我在钳工班的砂轮上把它打磨了一下,这就成了一把可以杀人的利器。我还想镗出两根血槽,但师傅们不肯帮我镗,说是会闯祸。这把刀陪我走过很多城市,揣在兜里,不算是管制刀具。天气潮湿的时候它会生锈,但蘸上水在砖头上磨一下,它就会恢复往日的锋利。
那天我玩刀子,我用它练飞刀,我能把刀子抡圆了飞出去,也能把刀子缩在袖子里从肋下飞出去,五米之内必中靶心。我右手练完练左手,站着练完躺着练,还有犀牛望月、凤凰展翅、小鬼拍门、老鹰捉鸡等等姿势。我很想找个活人来练练,不是往他身上戳,而是像马戏团里一样,顶着个苹果,我一刀飞过去准能把苹果劈开,要是伤了他半根头发,我甘愿抵命。但别人看到这种被打磨过的电工刀就哆嗦,死活不肯让我试一下。后来我觉得无聊,把刀子收起来的时候,不小心在自己虎口上划了一下,起初没觉得疼,几秒钟后,血一下子涌了出来,把整只左手都染红了,伤口一跳一跳的剧痛。
我看着自己的手,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我能把电工刀玩得像马戏团一样,但我竟然把自己的手割破了。我扔下刀子,掐住手腕并且高举左手,去医务室找白蓝。一路上鲜血顺着胳膊淌到了腋窝里,路过的人都以为我是在振臂发飚,走近一看才知道又发生惨案了。出了这种事故是很糗的,但我无所谓,我马上就要去造糖精了。
我在医务室包扎时候,大肥婆在白蓝身后站着,非常讨厌。我看着白蓝把纱布一层层缠绕在我手上,我问她,筋断了吗。她说没有,然后拿了一块毛巾替我把胳膊上的血迹擦干净。大肥婆说:"流好多血啊,真可惜,去献血多好。"白蓝就回过头去瞪着她。我说:"化工厂的人不能献血的,血里面全是毒。"
白蓝对我说:"想自杀?"我说:"不是。不小心的。"她说:"这样子就像个亡命之徒了?"我说也不是,都不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博尔赫斯说,记忆总是固守着某一个点。我记忆中的二十岁,亡命之徒就是那个被固守的点。越是如此,它就越缺乏真实感,真正需要去亡命的时代早就过去了,我连献血都没人要,嫌脏。我在一个不必亡命的时代里既不会杀人也不会被杀,我会被送去造糖精,犯了错会被扣工资,如此而已。在这种时代我可以把自己杀掉,无论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我不会为了糖精和工资而自杀,也不会为了爱情,但是我可以毫无理由地去死,如此而已。
那天在医务室里,我坐在体检床上,白蓝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我对面,大肥婆站在我们中间,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她。我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