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大宋职田养肥了谁 (第2/3页)
正卿设七名,由朕亲自任命。领大理寺推丞、断丞若干,分管一区,核稽终审,重要案件以合议为准。各郡的总判事官为大理寺少卿,由大理寺直接下派,负责执掌各郡判事院,再委派或指定州判事院、县判事所的推丞、断丞和司直。”
宇文虚中惊讶地问道:“陛下,你这是要确保大理寺的独立性?”
“是的,大理寺是裁判,不保持独立性如何确保它的公正性?没有公正性如何聚集威信?”
“臣明白了。”
“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各有自己的编制署,确定各部门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度支部以及郡财政厅根据这些编制发放俸禄和经费。所以官制改革的第二步,就是废除职田、完善编制制度。职田不除,后续的预算制度就不好推行。”
说到这里,赵似走到窗户边上,看着外面的景色。这是一条运盐的小运河,两边是宝应县的乡村田野。
“太祖太宗皇帝沿袭前唐旧制,继续职田制。短短数十年,‘官吏不务至公,或差遣之间,徇于绕竟,或横敛之间,害己人民’。不仅官员更容易怠工,还伤害了百姓的利益。所以仁宗皇帝在天圣年间曾一度废除职田。”
“可惜啊,御史言官们纷纷上书,说什么‘吏以贿败者多’,什么职田不兴,官吏难活。群情汹涌,于是又重新恢复,还制定几条律条,‘无得侵扰客户’,不能扰民。‘佃户仍免乡县差徭’,参与职田耕作的农民可以免徭役。‘如有灾伤,并准例镯租’,如果遇到灾害收成不好,可以免除租子。”
“‘臣僚多占职田或取租者,计赃坐之’,官员超过配额占取的利益,属于贪赃。‘原无田而率配人户者,以枉法论’,官员没有职田却收老百姓利益的,属于枉法。条条款款,从律法上看,管得极严。只是可惜,我大宋官僚体系的效率,监管等同虚设。”
宇文虚中接着说道:“陛下说的没错。根据这几年各地收集的资料,多种弊端,不仅做不到厚禄养廉,还祸害地方,百姓苦不堪言。”
叶逊对这方面一直没有关注,不是很清楚,于是谦虚地说道:“还请叔通为在下解惑。”
“功成客气了。”宇文虚中徐徐道来。
“职田几大弊端,一是强行抑勒地租。我朝的职田多不是肥沃的良田,而是来自于官田中的逃田或户绝田(人死了没人继承的田),这些都是荒地生地的,费力费时却收获少,没有百姓肯租佃。于是地方官员就用官府权势逼迫老百姓去租佃。”
“二是遇灾不减租课。我朝的官员时常瞒报灾情,‘水旱灾伤,不许申诉’,没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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