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居然有叛乱 (第2/3页)
。
但是不能让百户、千户和万户闲着,有职无权,显得不值钱。于是天启十三年对四旗制度进行了改进。让百户、千户、万户担当起无比重要的“裁决”之责,拥有司法权。
所有的民事、刑事审判,全部交给百户、千户和万户直接处理。但是司法之职十分繁琐,又关系重大,朝廷不会让百户、千户和万户肆意妄为,破坏苦心建立起来的大宋司法制度。
于是直接给百户、千户和万户配置若干判事官,外加书记等幕僚,组成百户、千户和万户判事所。
这些判事官都是国考甲科中试者,或者大学法学院毕业生——为了补司法官的缺口,朝廷制定了一个特例制度,法学院毕业生,国考甲科不中者,申请去四旗担任实习判事官。
一年考成通过可转正——名义上为权判事官或权御史,但实际权力和待遇于内地正式司法官无异。在四旗任职满五年,朝廷赐你国考甲科中试出身,以后与国考甲科中试者享受同等待遇。
至此,判事官可以申请调回内地,只能平调——留在四旗满十五年,可以再申请调回原籍。那时可以擢升一阶,加两转俸禄。
要是留在四旗任职到致仕,可按擢升一阶,加一转俸禄的待遇回原籍养老。
通过各种手段,充实了大量司法官到四旗。现在四旗牧民有了什么纷争,需要打官司裁定,就去百户所;不服判决就去千户所。
刑事等犯罪裁定,直接由千户所负责。跟内地司法制度差不多,县判事所负责民事桉件,刑事桉件由县判事所初审,州判事所正式裁定量刑。
层层叠叠,左右制衡,再加上承宣司、宣抚司以及枢密院、通讯社、僧道商贾等各种机构散布各处的细作和兼职耳目,以为把漠北等草原控制得严密无误,想到还是出了大篓子。
“朕以为立下的四旗是铁杆大纛,加以诸多优惠举措,让万民衣食无忧,以为这样就能天下咸服,万众归心。但是想不到啊,还是出事了。看来哈剌河畔、狼居胥和燕然山下、北海岸边,那一排排木杆上的头颅,已经消散在风雨间,没人记得了!”
赵似的话刚落音,何启蕃脸色惨白地站了起来,半跪在地上。
“腾吉里大皇帝陛下,臣的万户里出了乱贼,臣失职,请惩罚臣吧。”
董修烈也站起身来,半跪在旁边,朗声说道:“腾吉里大皇帝陛下,臣失职,请求惩罚!”
其余的相关万户、千户、左右长史、录事官,以及赵鼎等宣抚司官员纷纷站起身来,半跪在赵似跟前,异口同声地请求惩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