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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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认识结交得也差不多了,弟兄们对你的认可度也提高很多了,这片江山就交给你了。”
端木春喝了口茶,定定地看着金星,目光里充满着对金星的无限信任和期待。
“算起来我在这里呆了四十二年,正式称为老大也已近三十年。这些年里,作为医生,我把几千人从死神手里抢回来,但也有三个人被我交给了死神。我希望你继续维持下去,现在,我们所做的,主要的是兄弟之间的自我保护和互相帮助,以及维护我们自己的尊严,别的不要有什么大的动作,现在社会和过去不一样,太明目张胆了吃亏的是咱们,记住,任何时候不要和政府掰腕子。”
端木春语重心长地说着,慢悠悠地打开了抽屉,说道,“我还要送给你两样东西。”
端木春从抽屉底部拿出一个红绸布包,打开来,是一把勃朗宁手枪和十发子弹,旁边还有一个方方正正的精致木盒。
端木春打开木盒,是一枚翡翠扳指。
“据说这是清宫御用扳指,也有人说是道光皇帝赏赐给大臣们的,后来流落民间三枚,这是其一,我也是从前辈那里接过来的,论价值,无法确定,在我们手里,它是个身份的象征,我是二十年前从辖区瓢把子手里接过来的,现在把它传给你。”
端木春说着,拿起扳指慢慢戴在了金星中指上。
金星觉得自己的心里也套上了什么东西,沉甸甸地压得自己不舒服,他抬起手,仔细欣赏着戴在手上的那枚扳指儿,只见它通体碧绿莹润,质地细腻,色泽鲜嫩素净,纹彩嫣然,金星还从未看过如此精致的翡翠。
“这个东西可不是像戒指那样常戴的首饰啊,它只是你身份的标志。平时要认真保管,隆重场合在拿上或戴上。”
端木春见金星认真端详的样子,微笑着提示道。
“还有这把枪,我留着也没用,这是我四十岁那年一位法国华侨赠的,据说他花了三十万法郎在巴黎买的,你看,枪柄上镶着两颗紫宝石,枪身是镀金的,他给我十五发子弹,其中五发我四十岁那年打着玩了,这十发子弹至今还留在这里。每个男人都喜欢枪,可枪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平时我是不带的,希望你也少带。”
端木春将枪拿起来,抚摸着两颗紫色宝石,爱不释手的样子。
“端木大哥,这枪你留着吧,没事时把玩一下。”
金星实在喜爱这把光彩熠熠的手枪了,可看见端木春那样喜欢,便这样说道。
“一辈子都没用过,现在老了,更不会带了。就好好收起来吧。”
端木春用红绸重新将两样东西包好,郑重地交给金星。
金星接过来,仿佛接过一份崇高的责任,一份沉重的责任。
此刻,对于自己的前途,他忽然觉得有些茫然,初中时,《上海滩》中的许文强,曾是他心中最崇拜的英雄,敏捷的身手,机智的心计,在枪林弹雨中勇猛无畏的神态,曾经是他多次模仿的偶像,而今,自己真的成了兴德市的一名老大,兴德不是旧社会风云诡谲的上海滩,但也不是风平浪静的避风港,他不知道自己的路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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