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90章 试点范围缩小,定期落实新政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390章 试点范围缩小,定期落实新政 (第2/3页)

朱媺娖道:“表态的话说一遍就够了,朕希望看到诸卿的实际行动。

    七日之内,朕至少要看到财政部、巡警部的新政在江宁、上元两县展开。

    一月内,要在应天府八个县全部落实!”

    “臣等遵旨!”

    阁臣们离开后,又有法务院三位主要官员应诏前来。

    “参见陛下!”

    “平身。”

    “谢陛下。”

    除了法务院院正(从二品)王应熊,另两位分别是法务院院副(从三品)李永茂,最高法院院长(从三品)刘光斗。

    说起来,朱媺娖也是手下一时无人可用,才矮子里面拔将军,选了这三位。

    王应熊就不多说了,就是朱媺娖的傀儡。

    李永茂则属于超擢。

    此人1601年生,崇祯十年(1637)年进士,之后做过行人、知县、兵科给事中等。

    去年参与了拥立福王之事,因此在弘光朝被授为兵部郎中(正五品)。

    后世又出任过隆武朝兵部侍郎、永历朝礼部尚书兼阁臣。

    清军占领广州后,李永茂虽未继续扛清,却也没降清,而是隐匿山中,不久病亡。

    朱媺娖用此人,主要是看他年轻(44岁),且以往经历也显露出一定办事能力。

    若没有一个偏向实干,能干事的人,仅靠王应熊是很难落实法务院相关新政的。

    刘光斗则是1591年生,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

    做过推官、监军、监察御史等官职。

    但后来因为攀附魏忠贤的阉党,在崇祯继位后被清算,丢官罢职。

    到弘光朝建立,他才走通刘泽清的门路,被举荐给马士英。再由马士英、刘泽清助其成为弘光朝的监察御史,后改任大理寺右丞。

    其最大的污点,则是南京城破后降了清。

    历史上降了清的,朱媺娖几乎都不想用。

    但她发现刘光斗在推官任上不仅时间颇久,而且连续几任都是政绩卓著。不仅昭雪冤狱,在民政方面也做了不少事实,为任职的基地百姓称颂。

    因此,多方面考虑后,朱媺娖还是决定用刘光斗——如果太顾及某人在后世历史上的选择,她能用的人将会极少,不仅最后清替明,那些读书人、官宦没有做清臣的终究是少数。

    所以,像刘光斗这种并非主动降清,降清后也没做出什么大恶之事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