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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0章 做人不能太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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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10章 做人不能太无耻 (第2/3页)

艳华说了,忙打电话回来劝王永青不要去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了。

    王小山下了班特地跑回来,试图说服王永青,却被赶了出去。

    王永青骂骂咧咧:“你们这些不孝子女,没用的东西。你们的亲舅被人害死了,你们却只管自己,为了不得罪李文军,我还偏要去告他。”

    王小兰和王小山觉得跟他讲不清道理,气得不理他了。

    次日,王永青就在律师陪同下去公安局立案。

    钟振华觉得李文军应该也会比较紧张,所以持续跟进这件事,并随时汇报给李文军。

    李文军却没有任何反应。

    每年想用各种理由告他,从他这里弄点钱花的人不计其数。

    多这一个不多,少这一个不少。

    王永青很快就收到了公安局的回复。

    公安局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因为当天刚好有安全检查机构来检查过相关项目的施工围蔽等措施,符合当时的安全要求。

    施工方没有责任。

    而且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到十年,现在早就过了。

    王永青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懵了:死了个人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不立案呢?

    李文军肯定是看到追诉期过了,才让人翻新房子,把人挖出来的!!

    告,一定要继续往上告!!

    他在律师指点下开始了一系列的骚操作。

    王永青表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向公安局申请复议。

    结果公安局再次判定不予立案。

    王永青复议结果还是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依旧决定不予立案。

    他又向检察院投诉,要求立案。

    结果检察院也判定不予立案。

    王永青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法院不予受理。

    律师告诉他,这个案子就这样了,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王永青哪里肯罢休:“不行。你必须给我想办法,从李文军那里弄到钱。不然我白给你律师费。”

    律师拿出委托协议:“我们当初说好的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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