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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逃亡(一) (第1/3页)
总局的囚车在第二天上午来到了驿站镇。
“囚车比预料的早来了一天。”署长老爹问,有些怀疑地看着随车的警卫,都是生面孔。
“哦,这是加班车,不少地方都抱怨拘留所人满为患。”
随后从车子里出来的巡回法官打消了署长的疑虑,是认识的法官,在西部供职多年。
“我正好去城里办差事,路上遇到了囚车,就让它特意拐到镇里。”法官和署长打招呼,“多少罪犯待审。”
“就一个”,“那好吧,顺便处理了,免得以后多跑趟。”
审讯就在警察署狭小的办公室进行。
“盗窃罪,当场被捕。”法官翻阅案卷,“你叫什么名字?”
“托波索,阁下,请相信,那只是意外。”
法官不相信罪犯的说辞,这类街头靠盗窃为生的小混混,没句真话。
连他们的身份都不好核查,无地的流民,被窃贼头子收养的孤儿,到处都是。
通常对这类人,罚笔款子或直接关到监狱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保释金一百恺撒,你能出吗?”
“他没钱。”布兰插嘴,“连昨晚和早晨的餐点,都是警察署出的,您看能不能给署里追加点经费。”
“这不是我的职权范围,探员。”巡回法官说,然后宣判,“六个月监禁。”
福兰考量片刻,“按刑法条例,罪犯有权选择监禁或者苦役,后者的时限会降低许多。”
“你还真是个老油子。也许我该去仔细查查你的案底,然后多判几个月。”法官讽刺,“那好吧,去矿场服刑,两个月。”
布兰拉拉福兰,“你疯了。矿场的日子可不好过。我见过一个胖子,在那待了几个月,出来后只剩下骨头。”
比起监狱,露天的矿场,更方便逃跑。
找个晚上,骗过守卫,在僻静的角落变回卡西莫多,拉断镣铐。以变身后的奔跑速度,哪怕守卫发觉后,骑着马搜寻,也来不及了。
几分钟,他就能自由,又不会伤害到无辜的人。
然后混进人群,与红雀汇合。
福兰笑了,“你的个性不适合当警察。”
“也许吧。”布兰答道,“祝你好运。”
一辆窗户全部被钉满铁栏杆地囚车停在警察署外,囚车将在圣保罗做短暂停留。然后将每个犯人送到该去的地方。
车厢有一大半的空间被改造成笼子。犯人都戴着手铐脚镣待在里面,一共四个犯人,笼子外有两个全副武装的警卫监视着。
车刚要启动。布兰请求,“先生们,我搭着顺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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