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第3/3页)
的,第二天我们就跑了另一公子家里。这人年纪跟我们相仿,不过比我们要大一点,目前已经上了高中了。姓林,跟太子是一起玩跆拳的。家里老头子是律师,老妈却是在工商的。对于我们的上门,他显得有些意外。
“阿正你怎么会想到来找我?”带我们进房间,开门见山的开了话。
太子先开始介绍我:“姓刘,叫振邦。”坐下了接着说,“阿邦你也知道这位是谁了。”
我伸出手去:“林公子,幸会。”
他轻握了下:“坐,也不用给我行这些虚礼了。叫我阿松就可以。要不跟阿正一样喊我声松哥就成。”
“那就叫你松哥了。”我顺着口叫了起来。
“行,你们跑来找我做什么?说吧,不是想要找我去练练吧?阿正你转出去后还有没用功?现在还能不能跟上我了?”
“松哥你最近是不是学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了?混了黑带?你这么说我一会就真要试试了。现在我可是实战派。”竖了大拇指指了指我,“这小子也是练的,你要不要也比划下?”
“哎,看来你是来踢场子的嘛。好,一会上我们会里去。”
“不忙,不忙,来说正事。”
“正事?”
“对,正事。我们给你送钱来了。”
“送什么钱?”
“那家火鸟K歌王知道不?”
“知道,我们都有去玩过,挺有趣。怎么了?”
“有兴趣在那做个兼职不?”
“兼职?”
太子就开始将我们的打算跟林松解说。其实也就是想要请他在火鸟,也就是黄鹂的场子,就任一个执行部经理这么一个职位。上班时间一般也就是晚上跟周末,爱去不去也随意。主要就是相当与我们的眼线了,代我们看一看店里的经营。学一学经营管理上的东西顺带着监督下有没什么出格的地方,到日后我们自己也能合伙做。暗地里没说出来的想法就是多拉一个人来参合,跟工商那方面也省许多麻烦。世事其实也就是这样,有了熟人好办事。即使是不贪赃枉法,公子哥们办起事来也比平头百姓们要顺利。因为什么?人家熟啊,一熟面孔摆在眼前,那就是信用。连远亲都不若近邻呢,何况说是那不知道从哪个地方蹦弹出来的人跟上司同事比。信用制度仍旧停留在原始阶段上的时候,这样的事也无可奈何。与其抱怨不如利用。
中午吃饭没在家里,林家老爹开了车带我们去了家涮羊肉馆子吃。借着这个机会咱们也就把事情跟他提了出来。虽然挺是惊讶,不过他也并不做多大反对,只是详细询问了各项情况。得益于火鸟目前还算好的名声。顺势,我们两人也就将他当做一免费的法律顾问,询问了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有请他介绍一个法律顾问的意思。林当家大手一挥,没问题,我就给你们打一回义务工好了。要你们真能做大了再照顾我手下那群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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