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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以卵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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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以卵击石 (第2/3页)

的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不过,天启特意留了一个心眼,他没有让两人同时进来,也没打算让他们面对面的互相辩论,只需要一对一的向自己陈述一番即可。

    李春茂甚是疑惑,不应该是两人当廷对质吗?但是万岁要如此,他也没有办法,颇为遗憾。

    因为他原本是想着直接在万岁的面前将刘侨“锤死”,让他哑口无言,当场认罪,永世不得翻身。

    现在计划被打乱,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天启让李春茂先进来,没有在正殿,而是在旁边的东暖阁,甚至还将所有无关人等都清退了出去,只留下了自己这两人。

    见到这一幕,李春茂更加疑惑,廷讯不更应该公开吗?怎么弄得像密奏一样?

    可已经这样,他也没有退路,正要跪伏下去,天启连忙抬了抬手道:“没有外人在,李卿就不必如此了。”

    李春茂立即改为躬身行了一礼道:“谢万岁。”

    天启也不耽搁,直接让他陈述。

    李春茂准备充分,立即拿出了几份供状及认罪书,然后侃侃而谈起来,主要牵涉的人物就是刘侨的大儿子和两个侄子。

    当街调戏良家妇女、喝花酒不给钱、打砸无辜商铺……

    这些罪名大概率是真的,因为这些事放在这个时代,对于有背景的人来说,算不得多大,阉党要罗织罪名,也没必要搞这种小动作。

    靠这些,也根本不可能除掉刘侨。

    所以,李春茂后面说的,就牵涉到了命案,而且还是两起。

    第一次是喝花酒时与一秀才起了冲突,斗嘴不过,便怀恨在心,然后暗中遣家奴捕杀之。

    此案有当事青楼和刘侨自家的家奴为证,家奴亲口承认是大少爷指使的。

    另一案则是为了争夺一家商铺与人结怨,深夜焚人家宅,致一家五口全部被烧死,此案有一家奴和遇害者邻居作为人证,甚至还有指向三人的物证。

    虽然对刘侨的大儿子和两个侄子不太了解,但天启认为这两件案子人为栽赃的可能性比较大。

    因为第一件命案是发生在三年前的,当时刘侨还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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