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欢场得意渡春风 (第3/3页)
的。当然,这姚兴儿的钱赚的的确比李媚姐轻松多了。
一晚上三两…与我一个月俸禄相当,你还嫌少…李佑“失色”道:“我可没有带足三两银子,怎生是好!”
李媚姐倒酒敬上,却被李佑推开,伸手揽住了她道:“不需金杯银盏,只要姐姐的口杯喂酒。”
李媚姐也不扭捏,灌了自己一口酒,将小红嘴递过来把酒渡进李佑口中。来回吃了几口酒,吃的李佑心火上升,按捺不住,便抄手抱起媚姐儿倒在了金漆大床上。
这可是价值三两银子的一夜,不能浪费了,虽然似乎李媚姐没打算要嫖资。
两人一个是月余不知肉味,龙精虎猛势大力沉,一个是沙场百战女将军,弓马娴熟武艺出众。只见红纱帐内你征我伐,来来往往大战数百回合,一个多时辰才鸣金收兵。
“奴家有事相求于先生。”李媚娘很慵懒的趴在李佑胸怀上说。
李佑捏捏媚姐儿胸前两个大肉团子,口中道:“姐姐忒直接了!刚共度一场良宵便如此直白的要好处,急功近利的露骨,未免伤感情。”
李媚姐荡笑道:“哎呀,奴家只讲身体不讲感情,我的大先生要想讲感情还是寻那姚兴儿去罢。”
“姐姐真乃知己也,到底何事?”
“不难,信手之劳写两首词罢。”
李佑像是听笑话道:“媚姐儿你目不识丁,附庸什么风雅,还是认真的练好十八般武艺七十二绝技罢。”
李媚姐狠狠掐一掐李佑,“不是给奴家,是给妹妹的。环儿也该出阁了,求先生多多帮衬,能过的清闲自在一些,不要像奴家这样苦劳。”嗓音越说越低沉,看来心底还是有些羡慕姚兴儿的,不必像自己这样辛苦。
李佑想起那个逼的他开始剽窃诗词的“罪魁祸首”,“你那妹妹…眼角在天上…就和姚兴儿一个德行。”
李媚姐紧紧抓住李佑道:“她念得几本书,背得几首词,不该像奴家这样辛劳。恳请先生不要与她一般见识,帮这个忙罢。”
这个忙对李佑来说真不难帮,无非就是写几首诗词。然后以此给李环造势造舆论,把名声传出去、身价抬上来,若成为姚兴儿第二那最好了,以后生意就轻松许多——这就是李媚姐替李环未来的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