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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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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第2/3页)

哀乞,说自己被捕时没穿什么衣服,想让家人回家捎两件衣服给自己,以此试探皇上意思。

      明武宗见帖,顿起怜意,命人交还刘瑾故衣百件。刘瑾得意,对看望的家人说:“我仍不失为一富太监矣。”

      张永知道这件事,心内大惧,知道不马上重办刘瑾,哪天皇上“回心转意”,刘公公又会卷土重来要自己的命。

      于是,张永下令有司以最快速度对刘瑾家宅进行抄搜。结果,“得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白银)五百万锭,又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二斗,金甲二,金钩三千,玉带四千二百六十二束,金汤盒五百,蟒衣四百七十袭……”

      清单送上,这些骇人听闻的财物,并未让明武宗感到愤怒。让他勃然大怒的,是看到下列抄家搜得的东西:盔甲三千,衣甲千余,弓弩五百。

      最终要刘瑾性命的,是搜得平日刘瑾在宫中陪侍皇帝时的一把扇子。这把扇子,让明武宗惊怒异常:扇骨内藏锋利匕首二枚!

      “这王八蛋果真要造反啊!”武宗皇帝拍案顿喝。于是,他下令锦衣卫、法司把刘瑾押至午门,命朝臣廷讯。

      刘瑾仍大大咧咧不在乎。在午门跪定,听闻给事中李宪也弹劾自己,他笑了,大声说:“李宪出自我门下,他也来弹劾我!”

      刑部尚书刘璟素怕刘公公得紧,此时也噤口不敢开言。

      见百官呆呆沉默,泥塑木偶一般,刘瑾更来了精神,大言道:“满朝公卿,皆出我门,谁敢审我?”众人闻言屏息。

      此时,驸马都尉蔡震上前,扬手给了刘瑾一个嘴巴,怒喝道:“我乃国戚,不出汝门,待我审汝!”

      此时,内廷又有武宗旨意传出,“打四十”。于是,五棍一换打,八名大汉轮打,一顿杀威棒,终于打消了刘瑾的嚣张气焰。

      蔡震问:“为何家中藏甲?”

      刘瑾:“用来保卫皇上。”

      蔡震大喝:“藏甲于自己家中,如何保卫皇上!”

      刘瑾语塞。这时,又有官员上前宣读抄家所得禁物,刘瑾知道事已败露,只得承招。

      由于又挨打又挨夹棍,最后画押时,刘公公连笔也拿不住,揉手半天,才颤巍巍画成一个十字,算是画招认罪。

      自供状呈上,武宗皇帝表示不用复审,下诏对刘谨处以凌迟之刑。

      至于刘瑾受刑挨剐的详情,正史皆略,但当时监斩官张文麟为刑部河南主事。此人文人出身,退休后写书,详详细细记录了刘公公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的经过:(刘瑾)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不知是怎样“科学”计算出的如此刀数),每十刀,一歇一吆喝(类似卖肉表演),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先剐零头,后来好计数)。(所剐之肉)如大指甲片(大小),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刀少,血易凝结)。(旁)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皆从此出(不知是否合医理)。至晚,押瑾至顺天府宛平县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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