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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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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第3/3页)

释缚数刻,瑾尚能食粥两碗(保留元气,留待慢慢剐),反贼乃如此。次日,则押至东角头(第一日在西角头)。先日,瑾受刑,颇言内事(泄露国家机密,骂领导人),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奉圣旨,刘瑾凌迟数日剉尸免枭首……,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

      张文麟目见耳闻,当可足信。但就是凌迟数与天数含混,他笔记中只记录凌迟当日和次日,依理应凌迟三天。第一天剐了三百五十七刀,而他描写次日时,“数十刀气绝”,不知是如何凑算成律定的“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可能是漏记,也可能行刑记数另有讲究。

      但有一点非常可信:刘公公以近六十之年受剐,死得非常非常痛苦。但想想他从前害死那么多人,四位朝中御史犯小过也被他凌迟,就觉得这也真是上天有眼,罪有应得。

      行刑之时,昔日受害家属“争买其肉啖之,有以一钱易一脔者”。生吃仇人肉,也算替亲人报仇了。刘公公日日山珍海味,身上之肉味道应该不算质量太差。

      刘瑾不仅是一人被杀,其亲属,包括有“天子之相”的刘二汉,一共二十五人,皆被斩首示众。好在他哥哥刘景祥死的是时候,否则也被从家中拖入闹市砍头。

      至于刘瑾党羽,前大学士焦芳、刘宇以及现任户部尚书刘玑等人,皆被削籍为民。只有张彩最倒霉,他在刘瑾败后被逮入狱,严刑拷打。

      张彩大呼冤枉,狱中上疏,指斥阁臣李东阳等人也阿附刘瑾。

      此时,张永大公公非常有定力,对众臣讲:“刘瑾用事时,我们这些人都不敢言声,甭说两班官员了!”言外之意,是保护李东阳。

      锦衣狱内吏卒希旨,对张彩夹棍、脑箍、灌鼻、钉指、“鼠弹筝”、“拦马棍”、“燕儿飞”,一齐用上,老美男子没几天就被折磨死,仍被“剉尸市中”。

      诛杀刘瑾后,根据廷臣所奏,把刘瑾变易的“成宪”尽数更回,共吏部二十四事,户部三十余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禁令各地镇守太监干预地方刑名政事,并罢内行厂与西厂。日后,特务机构之一的西厂未再重设。

      这时候,明武宗已经是二十岁小伙子,不再是事事依赖太监玩伴的少年人。此后十年,他沉浸在“豹房”的天地一家春淫乐与四处巡游的玩乐中,诱导他失德的不再是内廷公公,而是外镇军官江彬一类人。

      “阁臣自(刘)瑾党败后,所用亦非甚不肖,时士大夫风气未坏,特资擢用,所得亦多正人,而帝(武宗)之不可与为善,则童昏其本质也。”(孟森语)刘瑾乱政,确实引起社会动乱。他被杀两个月后,河北地区就有刘六、刘七起事;四川保宁刘烈率众造反进攻陕西,不久廖麻子等人也自称“扫地王”,众达十余万,肆掠陕西、湖广等地;江西方面,也陆续有王钰五、汪澄仁、何积钦等人造反。可幸的是,明朝刘晖、王守仁、彭泽等人善战善抚,几年内陆续平乱,没对明朝政府造成伤筋动骨之患。

      现在,该交待一下诛杀刘瑾的主策划杨一清和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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