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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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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4章 (第1/3页)



      永乐十七年(1419年),明朝辽东总兵刘江在望海埚一战大败倭寇,斩首千余,活抓数百,一时间倭寇的活动大有收敛。

      明英宗正统四年(1439年),四十多艘持有明朝勘合的倭船趁明军不备,突然发动袭击,在浙东杀掠官兵平民数万人,登陆后焚屋掘坟,无恶不作。最令人发指的是,这一伙真倭把婴儿挑挂于竿头,用滚水浇烫,以听小儿惨嚎为笑乐。每当他们抓到孕妇,鬼子们就三五成群,互相打赌孕妇腹中是男是女,然后用刀剖开视看以为戏耍。当是时也,浙江许多地区“流血成川,积尸如陵”。种种恶行,在二十世纪的中日战争中,这些倭寇的后代们变本加厉,又在中国重新上演。

      对此,明朝政府极其重视,派重兵分守要地,增置堡垒,添置大船,在沿海严备,使得倭患稍息。

      明朝与日本政府官方之间,仍旧保持贸易往来,但也都是薄来厚往的不平等贸易,日本人从中赚取了高额利润。以日本刀一项为例,这种刀器,品质好的在日本国内可能最多值1500文,而到了明朝,至少也要一万文卖出。由于刀剑这种东西不占地方好携带,日本的“贡使”们纷纷爱带这种货物进入中国。事实上,刀剑等武器本来是严禁作为商品入口的。明政府还是委曲求全,就怕小不忍则乱大谋。

      有时候,明朝官员偶尔因日本使臣携带刀剑太多表示拒绝购买,日本人就会威胁说:“如果大明嫌弃我们的货物,我们国王肯定大大的不高兴,到时候海寇闻风而至,不知谁能担此罪责?”由此,明廷在与日本的贸易中,经济负担日益沉重。加上对这些罗圈腿矮子每次成百上千人的“接待费”,明廷确实有苦难言。

      日本人是那种欺软怕硬的典型,这些持有勘合的商队在中国各驿站被好吃好喝伺候着,仍旧不知足,时常凌侮驿官驿夫,甚至多次趁酒醉殴死中国人。过分到这种地步,明政府总是息事宁人,谕令日本使臣把“人犯”带回自己国家审讯,以示“朝廷宽宥怀柔之意”。

      中国人一向有此传统,即对外国人无比“宽大”、“宽容”、“博爱”。二十世纪中期日本战败后,那些双手沾满国人鲜血的战犯仍然受到我们的优待,而我们的看守中不乏父被日本杀母被日本人奸的人,他们却对日本人表现出超出人性范畴的“宽仁”。所有这一切,就是为了一个目的:让日本战犯流泪忏悔。结果,这些矮子们被放回国后,马上着书立说,基本最后都变成最凶狠的右翼势力。

      从明初期的倭寇入侵可以见出,明朝“禁海”不是倭患的原因,而是倭患的结果。明廷当时并非断绝了市舶贸易,只是禁止沿海居民私自出海贸易,并非是“闭关锁国”。

      “倭寇”大兴——嘉靖时代的巨患自嘉靖中期开始,明朝沿海倭患忽然大增,无论是规模、数量以及入侵次数,宛若狂潮来袭。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从“外部”来讲,即日本方面,明朝进入嘉靖时代,日本是步入其历史上的“战国”时期,君弱臣强,各地大小诸侯狗咬狗乱杀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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