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来自京城的一份手稿 (第3/3页)
所以,当阿提拉弥留之际,他一边用手抚摸着敬诺利亚,一边让他的宰相,在一张羊皮上记载上他所知道的匈奴历史。
此即,阿提拉羊皮书。
阿提拉羊皮书已经失传。
但自那以后千百年来,每当有一只羊羔出生的时候,主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掀起它柔软的皮毛,看那羊皮上有没有文字。
遗憾的是,千百年来,这样的事情一次也没有出现过。
但是,在匈奴人堪称悲壮堪称恢宏的大迁徙中,一个掉队的匈奴士兵,永远地羁留在了陕北高原的土地上。
我们相信,那不羁的‘胡羯之血’会一直澎湃到今天。
”
楔子读完,路遥已经说不出自己心中的震撼了。
江弦以寥寥几千字,叙述了匈奴的“胡羯之血”从起始到最后隐没。
路遥在阅读的时候,耳边不时的响起金戈交接、马蹄猎猎。
阅读这样一支神秘的血脉在历史上起伏,就像是被匈奴的马蹄踏过胸腔。
而江弦最后所说的,那个留在陕北高原上的匈奴士兵,也让他立刻回想起那天夜里江弦所说的那个传闻。
“.在匈奴的西迁时,掉队的匈奴士兵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血脉,这支血脉就这样留在了陕北高原。
直到今天,这片土地上仍有的人身体里流淌着他们的血。”
的确是这样,路遥听了江弦说的这个事情以后,在之后那段时间里很关注别人的脚。
当然,更关注的还是匈奴的事情。
经过他多方打听,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匈奴血脉:
刘成章。
这个人是位陕西的作家,他说自己就是匈奴的血脉。
刘成章这个作家应该很多人都熟悉。
哪怕没听过,也肯定看过他的文章。
因为他有一篇散文叫《安塞腰鼓》。
在后世,这篇散文被放进了人教版的初中语文教材里,好多初中老师都要求全文背诵。
“一群茂腾腾的后生。
他们的身后是一片高粱地。
他们朴实得就像那片高粱。
咝溜溜的南风吹动了高粱叶子,也吹动了他们的衣衫。
他们的神情沉稳而安静。
紧贴在他们身体一侧的腰鼓,呆呆的,似乎从来不曾响过。
”
此刻,路遥迫不及待的翻开下一页稿纸,阅读起的第一章内容。
故事发生在陕北高原一个叫吴儿堡的地方。
一个匈奴士兵听到一个小女子喊山的声音,受到号子声的诱惑,他偷偷离开队伍,做了一件男男女女之间迟早要发生的事情。
江弦没有写这是自愿,还是强迫,他就像写《红高粱》的时候那样,视角跳脱在过去与现在之间,他说:
“杨氏家谱并没有对这件事做任何记载。”
“未来的某一天,家族后裔中有个叫杨岸乡的人,刨开祖坟,他看到的也仅仅只是这两个风流罪人的累累白骨,而无法从这白骨中推测出那野合的根由.”
这样的描写,使得在路遥阅读的时候,总是能感受到宏大的叙事,自己只是在观察这浩瀚历史的冰山一角。
而里历史与魔幻交织的叙事,也让路遥感到无比的着迷。
当江弦在写女子与匈奴士兵偷情的时候,他会说,他们口中给对方绵绵唱出的缠绵悱恻,在后世成了陕北代代传唱不息的民歌:
什么“黑灯瞎火没月亮,小心踩在狗身上。”、“半夜来了黎明走,哥哥像个偷吃狗。”.
这些民歌确实是路遥听过的,而且朗朗上口,没人知道这些歌是谁写的,这些歌就仿佛每个陕西人都应该会唱一样理所当然的存在着。
而此刻,江弦给这些歌赋予了一个极其魔幻的想象。
男人女人因为这件错事,阴差阳错有了爱情,但异族不可通婚,俩人只能偷偷来往。
但过了一些日子,两人的事情败露。
族长叫人抓住他们,把他们吊起来,准备处死。
在这一刻,女子肚子里的孩子救了他们。
在这个人烟稀少的村落,出于对生命的崇拜,族长决定放他们一条生路,只是把他们赶出村子。
不过在此之前,族长提着用来砍杀这一对风流罪人的砍刀。
他说:
“这把砍刀没有白磨,你们带上它,它就是吴儿堡的象征,也就是我的象征。”
“当你们的孩子出生了,你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这孩子的脚趾。”
“如果小脚趾的指甲盖是两半,那就好好地抚养他。”
“如果指甲盖是圆的,那么,这把刀就是为他预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