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第2/3页)
系中,它们也不是恒常的,而总是时时在变动。
你们一直在做改变,一直对价值观改变主意,以适合你们(这本就应该,因为你们是在演化中的生物),然而却又在每一步改变中坚持认为你们没有改变,坚持认为是未曾改变的价值构成你们社会的核心。因此你们就将你们的社会建立在一个奇诡上:你们一直在改变你们的价值体系,却又一直宣称你们重视的是……恩,不变的价值。
这种奇诡所呈现出的问题,并不能以在沙滩上泼冷水想使它凝结成水泥来回答,而应欢庆沙滩的变动。当沙滩维持着你们城堡的形相时,欢庆它的美;但当潮水冲来,改变了它的形相时,也应同样欢庆。
当沙滩变为一座新的山岳,让你们可以樊爬在其顶上,建立新的城堡时,要为它欢庆。但要明白,这些山岳与城堡就是纪念变迁的纪念碑,而非纪念恒常的。
为你们今天的样了而欢呼雀跃,但不要谴责你们昨日的样子,也不要妨碍你们明天将可能会变成的样子。
要明白,“对”与“错”是你想像的产品,而“好”与“不好”也仅仅表明你们最近的喜好与看法而已。
比如,以结束自己的生命而言,目前在你们星球上大部分的流行看法是“不好”。
同样,你们仍有许多人坚决认为帮那想结束生命的人结束生命是不当的。
这两种情况你们都说是会“违背法律”。你们之所以达成这种结论,应当是因为这样做很快就会结束生命。如果要花更长的时间才结束生命,虽然结果相同,你们却不认为是违法的。
比如,在你们社会中,如果有人举枪自尽,他的家人就会领不到保险金。但如果他是用香烟自杀,就可以领到。
如果医生帮助人自杀,就称为杀人,而烟草公司这样做,则称为“生意”。
在你们看来,那似乎只是时间的问题。自我毁灭的“合法性”——也就是“对”与“错”——似乎只跟它的快与慢有关,也只跟是谁在做有关。死得越快,似乎越“错”。死得慢,就越为“得当”。
有趣的是,这跟真正人道的社会所下的结论正好相反。不论你们给“人道”下的定义是什么,都可以据此定义来说死得越快越好。然而你们的社会却惩罚那些做人道之事的人,报偿那些行疯狂之事的人。
以为神要求无尽的痛苦,以为快速而人道的结束痛苦是“错的”,这是疯狂。
“惩罚人道,而报偿疯狂。”
这就是领会力十分局限的社会才可能持有的座右铭。
因此你们以吸入致癌物来毒害自己的身体,以吃下经过化学处理的食物来毒害自己的身体,到最后终致将自己杀害;你们吸入持续污染的空气来毒害自己的身体。你们在千万个时刻以千百种方式毒害你们的身体,并明知这些东西对你们不好。但由于这些东西要用比较长的时间才能杀害你们,你们便这样自杀,但却无罪。
如果你们是用效用比较快的方式来自杀,你们就被认为是违法。
现在,我告诉你们:快一点杀害自己并不比慢一点杀害自己更为不道德。
那么,一个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并不会被神惩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