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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讲施行一条鞭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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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讲施行一条鞭法(二) (第3/3页)

,张居正还要靠他的威望来驾驭言官系统,所以也不想在一条鞭法上与葛守礼产生正面的激烈冲突。所以他一上台执政,对于一条鞭法,也不说好,也不说坏,他要看,看这个一条鞭法到底具有怎样的利弊得失。

    当然,他这个看,并不是干看,观察一条鞭法的同时,他也没闲着。张居正认为要推行一条鞭法必须要先清丈田亩,也就是要先把大地主阶级手中隐藏的大量的土地呆、坏帐搞清楚。不管要不要推行一条鞭法,这个工作都应该是必须要做的。所以,他在推行考成法的同时,就要求各级官吏开展清丈田亩的工作。

    当然,光清丈田亩也已经是极其艰难的了,因为这动到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

    张居正自一上台起,就大力抓清丈田亩的工作。尤其是到后来,他越来越认识到这是所有经济工作的基础,所以他对各地的官员都强调说:“清丈事,实百年旷举,宜及仆在位,务为一了百当。”(《张太岳集 书牍十二 答山东巡抚何来山》)也就是说张居正充分认识到清丈田亩的艰难,所以要用强权来保障这项工作的施行,他现在大权在握,务必要趁这个有利的政治时机把这项工作完成,而他死后,继任者会面临一个什么样的政治情况,那就难说了。

    这也说明了张居正对自己死后政治局势的担忧,所以不论再难,他也要把这项经济改革的基础工作给完成掉。

    到了万历八年,清丈工作终于取得了全面的成就,全国范围内从大地主阶级手中清算出多余的土地多达三百万顷。

    这三百万顷是个什么概念呢?它大概相当于半个荷兰,而它产出的粮食在当时几乎可以养活整个欧洲。

    推行

    在清丈田亩的同时,张居正仔细研究了一条鞭法。到了万历三年,一个机会来了。经济改革上反对派的领袖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礼退休离职了。这一下领导层内一个最大的阻力也就去除了。张居正着手开始在清丈田亩的同时,决定在某些地区再次试点一条鞭法。

    我们前面说过,万历朝之前,在地方上试行一条鞭法最为有名的海瑞和庞尚鹏。那么用谁来开展试点工作呢?张居正权衡再三,决定不用海瑞,用庞尚鹏。

    为什么呢?

    其实原因我们在张居正的用人之道里说过的,就是张居正要用循吏,不用所谓的清官,用稳重的人,不用太极端的人。相比较于庞尚鹏,海瑞为人太极端了些,张居正不愿把如此重大的经济工作的试点交给海瑞来做,回头看,还是有道理的。

    于是万历三年,张居正重用启用已经被停职的庞尚鹏,选择福建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再次试行一条鞭法。

    至于为什么选择福建作为试点地区,张居正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自倭寇横行以来,福建、浙江一带就是“重灾区”。经过倭乱之后,这些地方的治理情况尤其不如人意,而地主的土地兼并也尤其严重。反过来,问题暴露得越突出,也越好下手做针对性的治理,所谓以猛药治恶疾,道理就在这儿。

    庞尚鹏上任之后,果然不负张居正的厚望,在福建地区把一条鞭法推行得非常成功,当年福建地区的财政状况就得到了根本的扭转,老百姓也不再流离失所,也能够安定下来休养生息了。

    虽然福建地区的试点很成功,但张居正还是不敢大意,他只是逐步扩大的试点范围。在福建试点成功之后,张居正又安排官员在浙江与江西两地推行一条鞭法。由于这两个地方与福建毗邻,这样这两个地区也试点成功之后,就和福建形成了一个经济特区。

    在闽浙赣经济特区的一条鞭法获得明显成功之后,张居正还是不敢大意。因为葛守礼等人当初一意反对一条鞭法,认为不能将此作为全国性的赋税政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它适合于南方的农业生产情况,但并不适合于北方。所以在闽浙赣的成功并不能代表它就能成为一项国策。

    张居正只得小心地由南向北逐片划出试点的经济特区。

    继闽浙赣之后,又把两湖地区划入试点范围,因为这是张居正的老家,所以试点的阻力也小得多。

    然后又向北,把山东地区划入试点范围。这是标准意义的北方地区了,果然,一开始就遭到了巨大的阻力,头一年的经济情况也很糟糕。

    张居正没有贸然下一个结论,而是在调查之后,发现症结是在山东的官员们身上,他们完全是站在当地势家大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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