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2/3页)
一遍遍地重复着操作,我想起小时候听过的蜘蛛在风雨中一次次拉网而决不气馁的故事;只不过这一次拉的不是捕虫的蜘蛛网,而是捕获罪犯的法网。失败了十几次的郑老终于成功了,一切清清楚楚地显示在电脑上:左侧颅骨骨折在三维状态下清楚地显示出它是由三条笔直的骨折线汇聚到一个点构成的,这说明是砖头的一个角打到了这个地方,而右边的骨折则有一个明显的弧形,看着这个弧形我甚至明白,作案工具是一把一头圆形的钉锤:既不是一头呈球形的奶头锤,也不是尺寸很大的油锤。解剖结果早就告诉我们左侧才是致命伤,也就是说是拿着砖头的哥哥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而弟弟的行凶对象不过是一具尸体,我觉得他无罪释放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这总比他一家绝后好得多。郑老脸上的笑容似乎让他突然间年轻了十岁,可我倒是有个问题很想问问他了:“这次要是没那么巧,我们没解决问题怎么办?”郑老好像没听懂我的话,又好像在回答我的问题:“写上‘不知道’不就完了吗?”我忍俊不禁,事情之所以很复杂,多半是因为人们把它想得太复杂,“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孔子不是在几千年前就说了这个道理了吗?
异梦上午我走进派出所的时候正好看见他被两个民警从审讯室里面押出来,看着他的脸我总觉得似乎在哪儿见过。到底在哪儿呢?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的问题在吃午饭的时候终于得到了答案,给我答案的居然不是警察,而是几个交头接耳的妇女。虽然她们的神色好像是知道了什么惊天的秘密,但是话音却响亮得好像唯恐有人听不见——前不久闹婚变的某著名电视主持人杀死了他新婚不到半年的妻子。我认不出电视节目主持人不奇怪,因为我几乎不看电视。何况现在他的落魄和电视节目上的神采飞扬根本就判若两人。我奇怪的是,这样的案件怎么没有法医的参与?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绝对没有可能,比如说在犯罪现场直接抓到了犯罪嫌疑人,或者是现场有充分的证据,那么是可以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但是讯问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而逮捕还需要更充分证据。这就是为什么法医的手机总是要二十四小时开机了。正在胡思乱想着,手机响了。电话是L区刑侦大队队长打过来的。这个案件并不是他辖区内的案件,他打电话过来的原因是:死者是他的侄女。他在电话里简要地通报了案情:今天早晨七点多钟110接到群众报案,说某居民小区有一女性从高处坠落,当场死亡。民警到现场调查后发现死者就是该居民小区五楼的一位住户,某新闻节目主持人的新婚妻子。死者坠落的位置离自家阳台不远,右眼青紫,身上仅仅穿了一件T恤和内短裤,连鞋子袜子都没看见,但脚底却是干干净净的。民警顿时疑窦丛生,赶到死者家里时候只见男主人神色慌张,家里一只摔碎的花瓶还没有整理干净。虽然这时候男主人口口声声说自己冤枉,民警们也不得不请他“协助调查”了。最后他加了一句:“据我了解,死者丈夫最近与其他女性有染。”不愧是刑侦队长,他不带任何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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